“救助款已经收到了,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有你们在我们全家就有克服困难的信心……”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干警张海燕在电话回访时,电话另一头传来简某父亲的道谢声。
简某受雇于车主李某开长途货车,2020年8月,简某按照李某要求前往某工厂装货,不料在盖油布时从车上摔下。后经鉴定,简某因外伤致胸11椎压缩性骨折伴脊椎损伤,导致双下肢截瘫伴重度排便排尿障碍,构成一级伤残。
虽然洪泽区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给付简某医疗费用等损失70余万元,但因李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赔偿金一直无法执行到位。
瘫痪在床的简某,有一个因病辍学的未成年的女儿,其妻早年离家出走,父母年迈且患有多种慢性疾病,均已丧失劳动能力,自简某残疾后家里没了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
洪泽区检察院控申部门了解该情况后,主动与简某取得联系,告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政策,并前往简某家中实地走访。经进一步了解得知,简某家庭先前系该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其父是一名退役军人。鉴于简某家庭现状,洪泽区检察院经讨论一致同意对简某家庭实施司法救助,用最短的时间为简某申请了15万元司法救助金。
考虑到简某女儿辍学在家,该院控申部门积极联系未检部门干警,联合该区社会组织心灵家园辅导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帮扶,为其“量身定制”个性化指导方案,并邀请妇联等部门以单独辅导、团体辅导等形式开展教育指导,帮助其回归校园,健康成长。
为打通司法救助“最后一公里”,助力乡村振兴,洪泽区检察院持续加强与该区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红十字会等单位对接联络,联合建立“特殊困难群体信息数据库”,涵盖辖区困难群众、残障人员、孤儿、低保家庭等16类群体1.3万余人,先后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10余万元。
“我们坚持因案施策,采取资金、法援等多元化救助方式,尽最大能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洪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海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