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讲的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例,值得大家吸取教训!”近日,在参加如皋市农村建房带头工匠培训班后,一位乡村建筑工匠感慨地说。在这次培训中,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时捷对今年全市农村建房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逐一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并详细讲解了相关的刑事、民事法律责任。
我国农村建房一般由农民自行雇请个体施工队或当地乡村建筑工匠进行施工,俗称“自建房”。有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等优点,也存在施工不规范等问题,近年来农村建房安全生产事故呈多发、频发态势。
2022年,如皋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了农村建房安全隐患问题线索。办案人员通过调阅近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台账资料、实地查看自建房施工现场、走访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到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监管职责不清晰等原因,农村建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监管盲区。该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市住建局等部门积极磋商,共同对农村建房安全生产开展综合治理。同时向事故频发、安全监管薄弱的7个街道、乡镇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强化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完善工作举措,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在开展综合治理的同时,如皋市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全市乡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活动6次,对全市800余名工匠开展法律宣讲,先后参与自建房安全宣传教育、现场会、大巡查等活动10余次。此外,检察官还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乡村之声》节目邀请,就农村自建房安全生产问题接受访谈,向全国农村听众宣传自建房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注意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