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常熟检察官:路怒是魔鬼,斗气无赢家
2024-02-18 09:33:00  来源:常熟检察发布

什么是路怒?

路怒,是指驾驶人情绪失控,出现侵略、对抗或愤怒行为,譬如咒骂、打敌意手势、或者故意用危险方式驾驶,对人对己都造成安全威胁。

“路怒症”驾驶人就像“埋在”道路中的炸弹,其不计后果的行为极易造成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构成了威胁,不良心理还会给驾驶人造成强烈的负面心理暗示,长期不良的驾驶心理可能会导致驾驶人产生心理疾病,随时都可能诱发、催生更加严重的犯罪行为。

路怒互殴是魔鬼

2023年4月11日上午7点,唐某某从家中出门送小孩上学,行车时,前方郭某某驾驶的白色汽车行驶缓慢,唐某某连续按了几下喇叭后就从左侧超车,双方在经历了一段你追我赶后开始停车互骂,过程中,郭某某使用身体顶撞唐某某,唐某某朝对方吐口水,就这样,二人发生肢体冲突,唐某某使用拳头殴打对方脸部,致使郭某某左眼受伤,左眼视力低于0.1。经法医鉴定,郭某某左眼损伤已构成轻伤二级。后在法庭审理阶段,双方经调解达成赔偿谅解协议。

强行变道酿事故

2023年4月26日16时许,陆某某驾驶轿车从常熟市东南街道云深路出发,行驶至昆承大道东南大道北侧上匝道时,遇任某某驾车想要强行向左变道加塞至陆某某车前,后二人行驶中产生斗气心理,并采取恶意别车的手段追逐竞驶,后陆某某急刹车将任某某驾驶的汽车逼停后离开,致后方同车道周某某驾驶的轿车追尾前方邬某某的车辆发生事故,车损达人民币2万余元。

构成犯罪食苦果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分别以被告人唐某某犯故意伤害罪、陆某某犯危险驾驶罪起诉至常熟市人民法院,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陆某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因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上述案例中,若大家能理性对待超车、别车,后续的争吵、赌气别车甚至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后果就不会发生,唐某某、陆某某不仅付出了金钱、自由的代价,还因为受到刑事处罚,将给本人生活、工作带来持续不良影响。

检察官提醒

一、遵守法规安全驾驶

不可强行变道,在变道之前确保有足够空间并且提前开启转向灯;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在行驶过程中当前车速较低但不具备超车条件时,应预留更长的跟车距离。

二、提升情绪自控能力

正视并管理自己的不良情绪。可以练习一些情绪管理的技巧,比如深呼吸,长途驾车时注意定期休息,适当开窗流通空气,保持头脑清醒,听舒缓的轻音乐放松紧张烦躁的心情。

遇到冲突时,要冷静处理,首先保证自身安全,不要在车流中争执,若遇他人咄咄逼人,必要时可以报警,切不可以暴制暴。

忍让并非懦弱,产生摩擦时撸胳膊、挽袖子、针尖对麦芒不是最佳选择,多换位思考、多互谅互让,自然拨云见日,雨过天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二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作者:  编辑:王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