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继承和发扬大湖文化精神,通过检察履职,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进程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
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助力塑造现代生态检察文化。积极探索生态检察轻罪综合治理,组建涉湖环资类专业化办案团队,以更优检察履职筑牢洪泽湖生态保护司法屏障。连续10年联动开展打击非法采砂“利剑”专项,依法拆解453艘采砂船,实现非法采砂船“清零”;撰写《洪泽湖区非法采砂问题突出危害严重》风险研判报告获高层重视,推动江苏省针对单个湖泊制定的省级综合性法规——《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制定,以立法守护一泓湖水彰显生态保护检察担当。在全国首创成立两市六地“洪泽湖生态保护检察联盟”,微电影《较量》《温度》获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故事”特等奖、优秀奖,参与创作全国首部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报告文学—《洪泽湖上》。坚守司法为民理念,创新提出“以劳代偿”公益修复理念,科学创立“打击、预防、修复、保护、监督、救助、教育”七位一体生态司法保护模式,建成“检察+1+N”考察机制,对拟被不起诉人进行综合评价,以宽严相济的务实举措,妥善化解“十年禁捕”部分上岸渔民偷捕、盗捕问题。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传播现代法治文明。洪泽区检察院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注重溯源治理,提请区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见》,将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以检察办案让法治理念浸润人心。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引领法治风尚。
激发检察官内生动能,涵养大湖检察核心价值文化。继承和发扬了大湖文化精神,构建“泽检之魂”“历史之魂”“廉政之魂”等以“五魂”为核心的大湖检察文化。出台《泽检文化建设纲要》等制度。将“上善若水”的大湖文化与“公正廉洁”的司法文化有机结合,科学确立“尚法、明理、敬业、自律”的洪泽检察院训,以洪泽湖综合保护为抓手,打造的“检护安澜”,入选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品牌。
(作者系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