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家出走24年,因为结婚证上名字、身份证号码都是假的,陈靖华(化名)既找不到人,也不能通过民事诉讼离婚,更无法通过行政诉讼撤销婚姻登记。近日,在江苏省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如东县民政局的共同努力下,他终于收到了撤销婚姻登记决定。
离不掉的婚
1995年,陈靖华与“谈海梅”经人介绍相识。1995年12月5日,两人至如东县某镇政府办理婚姻登记,次年生育一子。2000年“谈海梅”离家出走,从此“人间蒸发”。
“谈海梅”出走后,陈靖华曾多次拨打妻子手机,但号码已经停机。年幼的孩子哭着要妈妈,陈靖华心里非常着急,为了尽快找回妻子,陈靖华及其亲朋好友数十次赴“谈海梅”老家寻找,并试图联系“谈海梅”的亲友了解情况,希望能得到一丝线索,但得到的回复则是“她没有回娘家,以后别再找她了。”
自此,陈靖华与“谈海梅”彻底失联。
2021年7月,陈靖华向“谈海梅”身份证地址所在的灌南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他和“谈海梅”离婚。法院判决认为,原告起诉应有明确的被告,经公安查询,无“谈海梅”户籍和身份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法院驳回陈靖华的起诉。
2021年9月,陈靖华向南通开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撤销其与“谈海梅”的婚姻登记。法院判决认为,陈靖华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且未提供存在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证据,再次驳回陈靖华的起诉。
寻找“谈海梅”
2024年3月29日,陈靖华向南通开发区检察院申请监督称,其妻子“谈海梅”2000年离家出走后数十次寻找未果。由于结婚证上“谈海梅”的名字、身份证号码都是假的,现在既找不到人,也不能通过民事诉讼离婚,更无法通过行政诉讼撤销婚姻登记。妻子离家出走已24年,陈靖华却无法离婚、开启新生活。
检察机关受理后认为,法院行政裁定并无不当。陈靖华无法离婚的根本原因,在于“谈海梅”使用了虚假身份信息办理结婚登记,因此,本案的突破口是查证 “谈海梅”的真实身份。经询问陈靖华,了解“谈海梅”的家庭住址,其父母、兄妹等人的姓名,向公安机关调取“谈海梅”直系亲属的身份信息,并赴“谈海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村里实地走访、调查核实,终于查明:“谈海梅”实际姓名为张梅华(化名)。2013年8月23日,张梅华以其真实身份与张姓男子办理结婚登记并生育一子。2016年4月17日,张梅华因病去世,并葬于其出生的村庄。
检察建议助力撤销虚假婚姻登记
尽管张梅华早已身故,但行政机关颁发的结婚证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对结婚证上载明的陈靖华和“谈海梅”具有约束力,使得陈靖华经过“九道十八弯”的曲折维权过程,仍陷在虚假婚姻中无法摆脱,影响了正常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2024年5月15日,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向如东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认定“谈海梅”用假身份证登记结婚的事实,尽管其已死亡,但仍有必要通过撤销虚假婚姻登记的方式明确各方当事人的身份关系,保障陈靖华合法结婚的权利。
检察官向如东县民政局送达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高度重视,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作出撤销陈靖华与“谈海梅”婚姻登记的决定,并向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