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专题调研通报会在省检察院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陶长生,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爱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委员李向阳主持会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建华出席会议。
陶长生指出,听取和审议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也是提升监督工作质效的一个务实举措。陶长生要求,参加本次报告履职情况的人员,一要切实增强履职情况报告工作的政治自觉。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宪法法律有规定,中央、省委有部署,公正司法有需要。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既是重要的政治责任,也是重要的法律责任。二要准确把握履职情况报告工作的各项要求。要积极稳妥、有力有序组织实施履职情况报告工作,把握好对象范围、报告内容、步骤程序。三要突出做好履职情况报告工作的关键环节。要重点把握调研谈话、撰写报告、整改落实三个环节,调研谈话要积极配合,真实反映情况,撰写报告要认真梳理、全面回顾,整改落实不仅要提出方案,还要确保方案落实。
李爱君代表省检察院党组做表态发言。她表示,省检察院党组将坚决贯彻省人大常委会部署,自觉接受审议评议,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全力以赴配合开展好履职情况报告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履职情况报告的政治自觉。要充分认清向人大报告履职情况是检察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二是全力支持配合,保障履职情况报告有序开展。报告履职的检察官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涉及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及时高效抓好各项工作。三是抓好问题整改,提升履职情况报告的实效性。坚持立说立行,马上就改,深挖病灶,刨根问底,举一反三,扩大效果。四是强化责任担当,深化履职情况报告的成果运用。引导检察官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切入点、结合点,让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成为检察官履职办案的出发点、落脚点。
省人大调研组成员、省检察院履职报告人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