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案例涉及利用网络敲诈勒索企业、损害商业信誉、寻衅滋事等罪名,传递依法严惩网络暴力伤企犯罪强烈信号,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现象。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公众平台制造、传播涉企谣言,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损害商业信誉等犯罪,以网暴企业牟取非法利益,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2023年,“两高一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从根本上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该批典型案例共5件,分别是:李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王某某、张某敲诈勒索案,黄某某、吕某某敲诈勒索案,李某某等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刘某某寻衅滋事案。案例从依法严惩网暴伤企犯罪、全链条打击“网络水军”等关联黑产、全力追赃挽损、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助推网络空间治理等方面,展现检察机关维护企业网络空间合法权益的做法与成效。例如,在黄某某、吕某某敲诈勒索案中,检察机关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金额、主观恶性、社会影响等,建议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十年,被法院采纳,对企图以网暴企业获利的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在李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中,检察机关通过释法说理,促使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按照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数额全额退还给被害单位,挽回了企业损失。在刘某某寻衅滋事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夯实案件证据,对刘某某网络造谣,网暴伤企,无底线蹭流量,严重扰乱网络空间公共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阐明检察机关依法严惩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的鲜明立场。
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发布该批典型案例,一方面是彰显检察机关依法严惩网暴“按键伤企”犯罪的态度与坚定决心,向社会持续释放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强烈信号,纵深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另一方面,也是揭露利用网络暴力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手段,引导企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引导广大网民增强法治意识,依法上网用网,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典型案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