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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检察机关监督“回头看” 织密企业安全“防护网”
2024-08-14 09:24:00  来源:镇江检察在线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理念,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检察机关以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与促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并重,努力为企业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

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条件要求非常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且资格证书需要每3年复审一次。然而现实中,部分企业对此规定却置若罔闻。

针对办案发现的部分企业对特种操作资格证书复审不重视、存在管理漏洞这一问题,镇江市检察院组织专人对过去五年办理的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的特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了分析,细致排查形成“花名册”。为进一步督促涉案企业全面排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等持证情况,日前镇江市检察院又协同职能部门对相关企业组织开展了安全责任事故“回头看”行动,跟进监督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等违规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一切可能的安全隐患。

7月22日,丹阳市检察院针对办理的两起因缺乏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导致安全事故的案件,联合应急部门人员根据涉案企业整改情况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具备相关操作资质,及其特种作业证件情况、特种设备操作证件情况,排查过程中发现电工资质未复审的线索1条,目前正在督促办理中。

7月30日,句容市检察院针对办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时发现的江苏某设备有限公司存在公司人员无特种作业证上岗的情况,会同公安等部门对企业实地走访,查看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公司现在要求电工操作证到期后,必须要去应急部门办理复审,否则不能上岗。”该公司一名操作工人在回访中表示现在公司已加强管理,严格杜绝无特种作业证上岗的情况。

除了特种作业证需要监管,危化品安全也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若管控不到位,将对公众安全造成巨大隐患,极易引发群众伤亡事故。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化品运输需要持有危化品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辆行驶证等证件。7月17日,扬中市检察院针对之前办理的一起危险驾驶案适时开展“回头看”,该起案件中,涉案公司曾对所属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管理松懈,导致驾驶人员多次使用普通货运车辆违规从泰州运输危险化学品锌粉至镇江某公司。“回头看”过程中,扬中市检察院干警现场督促该公司加强对所属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公司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坚决杜绝使用不符合技术条件甚至是报废车辆运输危险货物。“我们一定会吸取教训,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以实际行动践行安全承诺,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筑牢安全防线。”该企业负责人表态。

紧张有序开展检察监督“回头看”的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还结合企业法治需求,开展定制式、菜单式普法宣传服务:镇江市检察院干警结合近年来办理的危害生产安全的刑事案件,以案说“安”、以案示警,发放宣传资料超200份,现场解答疑难问题20余人次,呼吁广大群众时刻绷紧“安全弦”;京口区检察院干警则走进辖区某大型化工企业,现场宣讲安全生产刑事法律法规和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的职能,帮助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机制,并向企业赠送了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手册。

安全生产无小事。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高质效办好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协同职能部门对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促进企业、社会公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构建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以法治之力,助力企业绷紧安全“责任弦”、织密安全“防护网”!

作者:  编辑:王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