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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明:从“检察官”到“人民调解员”
2024-08-27 09:32:00  来源:沭阳检察

张建明,1978年入伍,1979年2月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1979年9月以战斗骨干入学长沙工程兵学院,毕业后在北京军区某集团军工作,1987年转业至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1996年开始担任控申科科长。从事控申接待工作以来,控申接待大厅连续四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群众工作能手……65岁的老检察官张建明身上有着许多荣誉。2020年,张建明从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光荣退休。退休后不久,他就因为出色的工作能力被返聘,加入沭阳县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县调解委员会驻县人民检察院调解工作室的“老专家”。在人民调解员岗位上,他充分运用自身法律方面的特长,积极为老百姓解难答疑。

迎挑战:勇于担当倾心调解

从军人到检察官,再到人民调解员,张建明面对每一次职业转变,都展现出了非凡的勇气和毅力。他不怕困难,不畏挑战,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热爱和执着。在人民调解员的岗位上,他更是将这份热爱转化为实际行动,凭借多年积累的深厚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化解了众多疑难复杂矛盾。2023 年,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亲属家庭困难,就赔偿金额,与犯罪嫌疑人没有达成一致,承办检察官委托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中,张建明详细听取被害人亲属的诉求,数十次往返乡镇,深入双方家庭做思想沟通工作,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取得一致意见,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四年来,张建明共调解各类案件150余件,达成刑事和解率达到90%。

化矛盾:创新求变提升效能

“只有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的难事当家事,把群众的小事当大事,才能真正理解群众的烦恼,才能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最终换来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和支持!”在人民调解员的岗位上,张建明更是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贯彻到了极致。在调解过程中,他注重方式方法,深入了解双方诉求,主动与承办人及公安、司法信访、乡镇等部门联系协调,在调解中找出双方矛盾根源,综合运用亲情感化、热心帮助等调解方法,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建议和方案,助推案件纠纷快速和解。同时,他还善于总结,认真总结调解经验,规范人民调解文书制作,加强案卷归档,还举一反三,把调解中遇到的一些反映较强的问题,整理成建议和意见书,送交相关部门,推动问题解决。

塑检魂:初心不改银发生辉

作为一名有着42年党龄的老党员和32年检察工作经验的老检察官,退休后,张建明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和对检察事业的热爱。他坚持学习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专业过硬。闲暇之余,张建明还积极向群众宣传法治思想,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作者:  编辑: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