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工作的成效在哪里?不是各种奖项、各种创新,是让涉案的每一个孩子都看到希望……”
在很多人眼中,江苏省新沂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田晓晴永远是春风拂面、笑语吟吟的,她经常被问道:“你是老师吗?”从检16年,田晓晴始终以过硬的专业能力与高度的共情思维,坚持情理法有机统一,温暖着每一个孩子的心。
同理共情高质效“护航”成长
从案件办理到线索移送、追捕追诉,田晓晴带领新沂市检察院“向阳花·向未来”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团队,秉持“认真办理每一个案件、暖心守护每一个孩子”原则,坚持以爱暖心、以情动心、以法润心,系统推进“援助女童工程”“青少年之家”“志愿者联盟”等重点工作,覆盖办案全流程,充分展现未检担当。
“作为检察官,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也要能够察微析疑,推动案件办理的全流程监督,实现案件办理的闭环管理,这才是高质效的要求。”2023年,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受害案件中,田晓晴在案发后提前介入,与心理专家共同为孩子制定了详细的6次疏导方案,并为其申请了3.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通过逐月发放形式持续跟踪回访。介入中,她还敏锐察觉到了职务犯罪的可能性,通过仔细研判、查证线索,及时与纪检部门对接,最终,该案犯罪嫌疑人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近年来,田晓晴先后获评“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江苏省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徐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先进个人”“徐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在守护孩子们成长的路上不断拼搏。
精准关爱心唤心“滋润”花开
“对长歪的花朵,要告诉他光在哪里。要充分运用司法同理心,真心关爱,真正与他们心连心……”作为一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田晓晴始终坚持司法同理心理念,在面对每一个孩子时,满怀赤诚与热情,用爱心陪伴呵护、用关怀抚平创伤。
秉持司法同理心,就是要看到案件当事人行为背后深层次的需要,通过认同和理解,与当事人充分沟通,看到并满足他们深层次需要,促使疑难复杂案件顺利办结。对处在叛逆期、绝不认错的“愣头青”,田晓晴是正义耐心的检察官“老师”,做足功课、温柔以待,根据孩子的情况,从家庭情况到心理状态,释法说理、教育感化;对封闭自我、敏感内向的受害儿童,田晓晴是温柔亲和的检察官“妈妈”,和蔼热情、以心换心,小心斟酌用词、不断交流沟通,帮助他们走出伤痛……
2024年初,新沂市检察院成立了“检民同心·司法同理心应用研究基地”。田晓晴带领“向阳花·向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团队,针对未成年被害人特点,探索开展“司法救助+心理辅助”救助方式,在为被害儿童解决现实生活困难的同时,主动提供专业的心理干预与疏导,持续帮助11名被害儿童走出心理、生活困境。
同时,她还积极挖掘、链接各类资源参与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借助专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司法机关对罪错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亲职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多维度为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正常生活与学习提供帮助,实现教育挽救保护目标。今年以来,“向阳花·向未来”团队针对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展“心唤新·浪回头”未成年人损害修复项目,成功帮助49人回归校园或稳定就业,获评江苏省法治建设创新项目。
协同融合全方位照亮“未”来
2021年6月,田晓晴依托案件管理部门“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将“田晓晴三八红旗手”工作室设立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目前已对8起监护权、抚养费纠纷等案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6起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除检察职能外,工作室充分发挥融合履职作用,聚焦来访接待、法治宣传、跟踪帮教、亲职教育、学习交流、读书活动、家风传承等,达到“协同”守护效果。在田晓晴的带领下,工作室联合市妇联、市教育局等单位成立“向阳花·亲职教育中心”,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活动5次,受众600余人,对部分涉案家长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督促家长切实履行教育责任,修复亲子关系;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牵头17家单位会签关于支持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的实施意见,明确强制报告、控辍保学等28项工作责任,努力促成“六大保护”协同发展,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2023年,该工作室被徐州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示范工作室”称号。
“未检工作是春天的事业,也是最温暖的事业。”拂晓晨光焕新晴,从案件办理到综合履职、社会治理,田晓晴努力用担当点亮孩子们的平安未来,让“向阳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薪火相传、继往开来,用真情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