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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检察院支持起诉保障“老有所养”
2024-11-21 09:01: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赡养费都拿到了,我们现在过得很好。”近日,面对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检察官的回访,花某开心地说。

今年7月的一天,行动不便的花某在亲友陪同下,来到涟水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满脸愁容地向检察官诉说愁苦。花某与老伴因年事高、体弱多病,需要经常住院治疗,而老两口除了国家高龄津贴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尽管育有三个子女,但子女们均以老人偏心、对自己不好等为由拒付赡养费。此前,因为赡养费的事情已闹到了村里,但调解无果。无奈之下,花某来到涟水县检察院提出追索赡养费支持起诉的申请。

该院审查后认为,花某夫妇均年过八旬,体弱多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遂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诉前调解期间,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开庭审理及征询双方意见后,法院作出判决,由花某小儿子负责照顾两名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另外两名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每月25日之前付清,老人医疗费用扣除合作医疗报销后,由三名子女共同承担。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年来,涟水县检察院聚焦维权困难的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为进一步做实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今年7月,涟水县检察院联合民政、人社等部门会签《关于建立支持特殊群体民事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通过设立支持起诉办公室,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扩大支持起诉范围,注重矛盾化解和诉源治理协作配合等,切实维护好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依托该《意见》,该院已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件,帮助困难老人成功追索赡养费。

作者:刘金亮 徐贵娟  编辑:颜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