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7月,蒋玉中从江苏省司法学校毕业进入丹阳市检察院工作,后通过自学获得本科文凭。他先后在职务犯罪侦查、司法行政、捕诉一体后的刑事检察等多部门工作,凭着吃苦耐劳,在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等岗位稳步成长,逐步成为同龄人中的佼佼者,是院内当之无愧对标的先进。30岁那年,蒋玉中被组织委以重任,担任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侦查二科科长;38岁进入基层院领导班子序列后,他更是以身作则,带头办理了数十起在镇江地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
2013年10月,年近半百的他又走上公诉席,开始从事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2019年2月,他从领导岗位退出,没有选择轻松度日,而是义无反顾地坚守刑检一线,每年仍办理刑事案件60多件。在他看来,深耕主业练好本领,是不会变不可改的坚定初心。在丹阳市检察院,人人都知道蒋玉中有个习惯,不论晴空万里抑或刮风下雨,每天早上7:30,他都坚持从离单位3公里的家里步行上班,8:00到办公室简单打扫后,即投入工作。用他的话说,练练身体,可以多看几本卷宗,多办几个案件,减轻其他人的负担。
2021年8月,蒋玉中接下一块“难啃的骨头”——上级挂牌督办的某跨省倾倒生活垃圾污染环境案。1000余页的卷宗材料,光看完一遍就得三十多个小时。59个日日夜夜,从提前介入到审查证据、从自行补充侦查到出庭支持公诉,蒋玉中不辞辛劳,与公安机关重点围绕确定具体犯罪嫌疑人、厘清资金往来、法律适用等方面开展案情会商,提出侦查意见、引导完善证据材料,进一步查清犯罪利益链条;针对本案固体废物数量确定、公私财产损失认定等重难点问题提出退回补充侦查意见;庭审中针对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的公私财产损失范围认定有误的辩解,按照涉案垃圾分拣费、涉案可焚烧垃圾运费及焚烧费两方面逐项列明清单以推翻辩解……蒋玉中仅审查报告就打了105页5.1万字,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意见,依法判决3名被告人1年9个月至3年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的成功办理也受到了省里的表扬。“因为污染环境类案件之前办的不多,所以一开始我心里底气也不足,从理清犯罪利益链、明确法律适用、对涉案人员分层处理……每一步都慎之又慎,但也正因此,我对案情了解得更深更透,应对庭审时也更有底气。”时至今日,再谈起这起案件,他的脸上依旧能看到自豪。
不怕苦累、不畏困难,他把一件件难案要案办成了“范本”。“只要是蒋老办过的案件类型,我们这些后来者便都有了‘标准答案’参考,能少走弯路、提高效率,对于自身成长自然大有助益。”青年干警小许如是说。“办案标兵”也有柔情的一面。从检37年,蒋玉中始终坚持检察为民,追求司法工作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2021年12月16日,丹阳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了一批来访群众。“我们都是打工的,快过年了,厂老板王某还欠着我们几十万元工资,他还用我们职工的信用卡透支套现,现在无力偿还,我们一些职工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希望检察院能帮帮我们。”丹阳某服饰厂职工代表沈某说。
原来,从2014年6月起,王某就一直拖欠沈某等41名职工的工资,累计达53万余元,王某还取走部分职工身份证,办理了信用卡,大量透支套现用于企业经营,后无力给付偿还,逃跑藏匿到广东深圳。最终王某被抓获,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蒋玉中接手后仔细了解案情,得知有职工被列为失信人员,无法乘坐飞机和高铁,与家人团聚都不方便。蒋玉中一方面积极收集证据,和同事多方沟通、多措并举,为相关职工解除失信黑名单倾力而为;另一方面考虑到41名职工中有的身患重疾,有的没有工作无生活来源,又主动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沟通,在确认职工们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前提下,积极为他们争取司法救助,令他们感动不已。
除了是“办案标兵”,蒋玉中还是院内一众年轻人公认的“榜样引路人”,大家都乐于跟这个毫无架子而和蔼可亲、经验丰富又不吝赐教的老检察人交流。
蒋玉中的门缝里经常会出现一些卡纸、便签,都是年轻同事手写的疑难问题,每每看到“小纸条”,他若能当场答复的便立马回应,并告诉对方在哪里可以找到法律依据或类似案例;如若遇到一时难以回复的,他也会自己找法律规定,待有了准确答案后再第一时间与提问者分享。
进入检察队伍37年多来,蒋玉中先后获得三等功、优秀党员等数十项荣誉,红红的表彰证书堆满了几大箱。如今,蒋玉中距离退休仅剩几个月时间,他说,到这个年纪还能继续发挥余热,为检察事业做点贡献,为年轻同志引好路,这样的晚年生活才更有意义,自己将对照初心、站好“最后一班岗”,只要组织有需要,他随叫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