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春天第一次看到‘小勺’鸟宝宝,现在都长大了,希望它们明年还来这里安家。”前不久,来自南通市如东县某小学的学生志愿者团队在检察官的带领下,来到该县滨海湿地观察世界极危物种勺嘴鹬,感受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
针对勺嘴鹬保护区高潮位栖息地内长满互花米草问题,检察机关推动开展互花米草整治工作
此前,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在开展海洋湿地保护中发现,勺嘴鹬保护区内长满了互花米草,侵袭了珍稀鸟类的栖息环境。对此,该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引入相关环境损害赔偿金用于互花米草的清除工作。目前,300多亩的互花米草已全部清除,湿地鸟类栖息功能得到修复。
守护生态环境,是南通市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2024年,南通市检察院出台《南通市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民生问题,持续拓展监督线索来源,精准打击侵害百姓权益的违法犯罪,推动行政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在保障民生方面出新招、破难题、创实效,以有力检察履职持续提升通城人民的幸福指数。
拓展线索收集渠道
来到刘埠渔港码头,南黄海边带着寒意与咸味的海风扑面而来。如东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与“益心为公”志愿者在对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访时看到,刘埠渔港码头已焕然一新,变得干净整洁,并且配备了完善齐全的污染防治设施,危废处置也井然有序地进行着。这一切,与一年前的景象形成了鲜明对比。
刘埠码头整改后,如东县检察院检察官来此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普法活动
刘埠渔港码头作为国家一级渔港,水域面积达33万平方米,码头岸线2500米,可同时容纳750艘渔船和海上风电工程运维船舶避风、补给,是目前全国内港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一级渔港。
2023年2月,在“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上,如东县检察院收到来自志愿者反映的线索。照片中显示,刘埠渔港码头上多个区域露天堆放着废弃工业油桶,部分桶内还存有废油,现场无防渗透、防雨淋、防流失等措施。
如东县检察院即刻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进行转移处理,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设置船舶含油污水收集点位,补齐渔港污染防治应急设备,并建立起污染物上岸接收制度等多个污染防治机制。
在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作用的同时,南通市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致力于开发完善民生线索收集线上平台,推动监督效果由个案办理向类案集中监督、领域系统治理方向转变,持续提升司法效率效果。2024年3月,如东县检察院在自主研发的“如e智”司法救助数据应用平台中发现一起刑事被害人的救助线索,在联系该县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为被害人落实了低保补助政策。
但在使用中发现,“如e智”平台无法实现信息多方移送,存在与相关部门衔接不顺畅等短板。2024年7月,如东县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教体局等9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如东县检察院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各单位相关数据接入“如e智”平台,实现妇女、儿童等八类重点人群信息、社会救助政策类信息的共享,还可以线上制作“线索移送函”,提高共享效率,规范线索移送。
精准打击侵权犯罪
依法惩治犯罪,是做实检察为民的关键。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违法犯罪分子不再直接出现在大众面前,而是躲藏在网线的另一端,暗中窥探、收集信息。如何精准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守护公民隐私权,成为检察机关最关切的“民生工程”之一。
2023年12月,海安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嫌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件。2023年1月,电子产品店的经营者陈某乙在遇到客户询问有无伪装成充电宝的录音录像设备销售后,联系到陈某甲下单。接到订单后,陈某甲联系上家卢某,卢某联系其上家张某,最后张某从欧某处购买后发货给陈某乙。陈某甲、卢某、张某、欧某4人从中赚取差价。
经审查,海安市检察院对卢某、欧某、张某等其他5人依法以涉嫌非法出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考虑到陈某乙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坦白、犯罪未遂等情节,对陈某乙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刑”不等于“不罚”。2024年1月5日,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对陈某乙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随即将案件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受案后,行政检察官在全面审查后认为,陈某乙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存在去向不明风险,其行为违反了《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以下简述“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规定”,其行为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处罚款。综合考虑陈某乙住所地、经营场所、违法行为地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海安市检察院在征求当地检察院意见后,通过检察专递邮寄不起诉决定书、检察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并委托其代为送达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陈某乙经营的电子产品店展开调查,并立案查处。2月29日,对陈某乙经营的电子产品经营部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四千元。
“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手段翻新很快,南通市检察机关将持续保持打击高压态势,进一步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联动,共同筑牢公民个人隐私安全‘防护墙’。”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
凝聚综合治理合力
如何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通过综合治理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
一直以来,医药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民生问题。近年来,南通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在打击网络新业态涉食品药品安全、医药美容等领域违法犯罪的同时,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形成合力,着力推动开展专项治理,助力行业健康发展,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医药安全。
2023年11月,启东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通过网络销售假冒治疗白内障药品的诈骗案件,3000多名受害人遍布全国,多为患病老年人,涉案900余万元。以刘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成立公司,将无专业资质的业务员打造成眼科医生,通过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广告,诱导患者购买以其他药物冒充的“特效药”。很多老人在服用药物后,出现了头晕、心悸等不良反应,更有长期受骗的老人因此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造成病情加重。
案件办理过程中,启东市检察院检察官就19名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销售流程等进行了详细分析,逐一攻破其狡辩话术,在讯问中突破犯罪嫌疑人的防线,最终促使犯罪团伙首要人员全部认罪认罚。近日,以刘某为首的19名犯罪人员均以诈骗罪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
与网络销售“特效药”同样火热的,还有医美市场。近年来,医美消费群体持续扩大,但在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犯罪也在其中快速滋长。近日,南通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督办的生产、销售假药案的过程中,构建“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同步提起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推动主管部门出台医疗美容行业执法监管协作意见,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百姓的生命安全大于天。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医药安全问题,南通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对近三年办理的相关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发现上述领域多存在虚假广告、过度宣传、专业资质缺失及制造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等问题。随后,南通市检察机关召集相关主管部门召开圆桌研讨会,推动各方明确可监督治理的重点和监管职责,加强对线上、线下医药店铺的经营资质、产品用料等是否符合规范的监督,并督促相关部门对涉案的机构、公司等及时查处,充分发挥法律威慑力,让违法者不敢再犯。
“守护民生福祉是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在长江之畔,在通城大地,南通检察机关将持续高度关注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强化法律监督,创新工作方法,以更多真招实招提升检察为民实绩实效,为百姓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南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恽爱民表示。
稻香河再现“一泓清水”
“我承包了稻香河附近几十亩农田,亲眼见证了河水水质的变化。现在鱼翔浅底,草绿水清,老百姓都感到很开心。”日前,南通市、海门区两级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黄华对前往稻香河进行水体整治跟踪观察的检察官说,现在每天沿着稻香河散步,已经成为他的习惯。
2023年年底,海门区稻香村村民向当地检察机关反映稻香河水体黑臭问题。海门区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稻香河周边村镇住宅密集,存在生活污水倒排进雨水管道、截流井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管网老化破损污水溢流等问题。河水受到污染后,其中所含氨氮、总磷超标,使水体颜色变黑、散发臭味。
稻香河周围水系发达,其与多条河流共同组成灵甸河流域,而灵甸河再往南流淌,即汇入滔滔长江。稻香河的水质一旦受到破坏,将对整个灵甸河流域产生影响,并污染长江水体。
海门区检察院检察官向负责定期清理稻香河河道的人员了解水体污染整治情况
环境受到污染,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海门区检察院随即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和诉前磋商函,督促履行水体治理和保护职责。同时,该院召集职能部门座谈共议灵甸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会上,海门区检察院提出“以稻香河整治为起点,共管共治灵甸河流域,以‘小河净’保障‘大河清’,织密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网’”计划,被完整写入正式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出台后,相关部门迅速按照要求实施控源截污、雨污分流、管道修缮、河道清淤等整改举措,推动灵甸河流域环境恢复,全域水生态改善。
经过集中整治,截至2024年8月29日12时,据灵甸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数据显示,灵甸河中的氨氮和总磷含量均明显下降,已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且后续检测结果持续达标,水体整治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随后,海门区检察院还通过与社区共建、组织环保主题宣讲,推动“企业+党员+群众”参与护河,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外部监督,鼓励更多的人成为清水河道“保护者”,共护百姓家门口的“一泓清水”。
为养老安全扎牢制度“藩篱”
老有所养是民生要计。为推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2024年以来,海安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要求,深入了解全市养老机构经营管理情况,推动规范治理,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对养老服务机构而言,安全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前期走访调研中,海安市检察院了解到,当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但部分养老机构存在护理人员招聘不规范等问题。鉴于此,该院主动与海安市民政局、公安局、人民法院对接,经过多轮磋商,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养老机构人员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下简称《意见》),从明确适用范围、严格查询程序、加强结果运用、促进信息共享、维护隐私安全等5个方面作出14项具体规定,将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和非盈利性的养老机构全部纳入入职查询范围。
为确保查询结果合法运用,《意见》还规定了严禁非录用目的的查询申请,并要求查询经手人员对获知的他人隐私等信息不得散布或用于其他用途,若出现违规使用或泄露的情况,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海安市检察院检察官实地走访养老机构
依据《意见》,海安市检察院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了两轮共1490名在职人员背景查询工作,重点排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从业禁止等相关情形,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给当地民政局,并提醒对查询结果中涉及的养老机构,需及时予以处理。
“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不仅包括人员安全,还涉及场所安全、饮食安全、资金安全等多个方面,我们的工作必须要全面,才能全方位保障养老安全。”海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未成年人检察与重大刑事犯罪检察部分管负责人李锋在《意见》落实总结会议中表示。
为此,海安市检察院联合市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共同开展“共护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对当地养老机构进行抽查走访。重点针对消防设施、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食品留样不规范、消防设施漏水、生熟食未分开处理等问题督促养老机构及时整改,并在限定时间内组织“回头看”,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排除到位。
打通梗阻的“生命通道”
“小区的公用设施是属于大家的,现在消除了个人随意占用的问题,全体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得到了保障。”近日,如皋市某小区居民老李看到所住小区的消防连廊焕然一新,由衷地为检察机关点赞。
“我们小区高层居民楼的消防连廊被堵死了,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2024年2月,如皋市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的一条消防安全隐患线索。经调查发现,某小区建成于2010年,小区内有两栋高层居民楼,均按照消防规范在相应的楼层设置了消防连廊,用于火灾时人员逃生疏散。然而,不少住户却在临近的消防连廊上搭建了阳光房,将两栋楼公用的5条连廊据为自家使用。有的住户甚至在连廊出入口加装防盗门,或在中间砌上砖墙,将通道彻底堵死。居民楼中的其他居民看到消防通道被人为堵塞,多次上门制止,并要求物业公司协调解决,但占用连廊住户以保护自家居住环境、隐私等理由拒绝整改。
十多年来,尽管居民要求恢复消防连廊疏散逃生功能的意愿日益强烈,物业公司也多次进行协调沟通,但火灾风险隐患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
如皋市检察院检察官现场查看消防连廊整改效果
为此,检察机关召集消防、城管、街道等部门进行磋商,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职责,尽快疏通生命通道。整改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多次联合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向占用连廊的住户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解释火灾发生时消防连廊的重要作用,逐渐消除住户的不配合态度。经过十多天的整改,两栋居民楼消防连廊内的防盗门、砖墙均被拆除,堆积的物品也全部清理,并在连廊出入口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加装防火门,彻底恢复了消防连廊的疏散逃生功能。
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结合个案发现的问题,研究开发高层小区消防安全监督模型,推动职能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层小区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共整改隐患问题达1000余处。
乡村危旧桥梁“旧貌换新颜”
家住如东县的王女士元旦从工作地回老家时发现,之前动工修建中的洪簖大桥,已经焕然一新,变成了牢固宽敞的新桥。
不仅如此,辖区内的丁店桥、金鹤桥等多座桥梁都完成了修缮重建。近日,如东县检察院干警对当地危旧桥梁开展“回头看”行动,发现19座危旧桥梁改造项目均已完成,目前已正常通车。
2022年5月,南通市检察院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的“检网融治”平台中筛选出一条来自如东县的监督线索:位于南通市如东县岔河镇的洪簖大桥因年久失修被拆除,长期未进行重建,给周边群众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南通市检察院“检网融治”专班初步核实后,立即将该线索及定位通过大联动平台推送至如东县检察院。如东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收到线索与准确定位后,第一时间到达定位点进行实地调查。
同时,如东县检察院借助本院“大数据平台”与如东县“联动指挥平台”的对接功能,以“乡村交通”“危旧桥梁”等关键词进行数据查找汇总,对该平台共计1万余份工单进行筛查。筛查后,检察官再将相关数据与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如东农村公路桥梁技术状况的检测报告进行交叉对比,全面掌握县域内全部待修缮的危旧桥梁名单。确定名单后,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立即组织干警对名单内定位点逐一进行现场勘察,制作了危旧桥梁问题清单。
如东县检察院检察官现场查看洪簖大桥通车建设情况
至此,如东县检察院积极与当地交通部门会商并达成共识,将危旧桥梁问题清单导入交通部门的“智慧农路”App后台系统,以危旧桥梁改造项目进度为关键点开展数据对撞,最终根据不同的危险程度制定相应整改方案。经系统自动筛选过滤,确认金鹤桥、东垦桥、兵中桥、丁店桥4座桥梁已于2020年被评定为危桥,原计划2021年完成拆除。然而,直至2022年5月这4座危桥仍未能按期动工,桥面铺装裂缝、桁架拱片断裂,严重影响群众出行安全。如东县检察院遂向危桥所属镇区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尽快进行修缮或重建。针对危险等级较低的15座危旧桥梁,则口头建议所属镇区政府及时设置危桥警示标志,严格采取限高、限宽、限重等安全措施。
检察建议发出后,如东县检察院对危桥的改造情况进行定期追踪,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期间,重建的桥梁面貌陆续焕然一新,其他15座危旧桥梁也陆续完成修缮,群众通行井然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