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以深入实施“常检护安”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化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要求,以更优依法履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努力为辖区安全生产大局作出检察贡献。
依法打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该院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通过听取事故情况介绍、查看事故现场等方式提出引导调查意见。坚持证据中心主义,严把案件质量关,按照宽严相济原则强化起诉必要性审查,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如在出庭支持某重大责任事故案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责任认定、事故后果等进行详细分析举证,建议法院依法从严惩处相关被告人,确保形成高压震慑。全年共办理违规运输危化品、破坏电力设备、重大责任事故等罪案9件9人,首次以危险作业罪对船舶非法储存、买卖易燃易爆柴油行为提起公诉。
扎实推进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该院检察干警专门走访区民政局开展机制沟通对接,围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推动完善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等制度机制达成一致。同时,联合区民政局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安全检查,通过翻阅台账、现场询问等方式重点检查养老机构在日常安全保障、消防设施建设等方面情况,共发现消防安全责任未有效落实、安全保障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安全隐患20余个,均已现场督促整改,并持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
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公刑衔接。该院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部门按照一体化履职要求,持续加强沟通对接和协同履职,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并及时相互移送办案线索,形成内部工作合力。充分发挥预防性公益诉讼职能,落实《常州市“消防治理+公益诉讼”消检协作机制实施办法》要求,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冬春消防安全专项监督工作和全市“益·常安”检察公益诉讼护航城市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联合新北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企业开展公益调查,重点围绕前期消防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生产车间内使用泡沫夹芯板搭建房间、车间改为丙类仓库使用后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走道堆放塑料制品货物等问题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引导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抓早抓小、真查真改。
坚持从治罪向治理延伸。以深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该院及时以开展观摩庭、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方式,为企业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党委政府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等提供参考,发挥好法治参谋作用。在办理某重大责任事故案中,组织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等旁听案件庭审,现场开展法治教育,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孟河镇“两违”问题突出等问题,向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方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组织架构、健全执法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