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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检察院“益”路守护美好生活
2025-02-20 09:20: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2024年以来,江苏省海安市检察院始终践行“检察机关是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聚焦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红色资源等领域,以法治力量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全年立案办理涉民生公益诉讼案件40件,2个案件分别获评江苏省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和提名表扬案例。

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院持续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安全问题,办理相关案件5件,推动整改15处消防安全隐患。

海安市检察院会同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部门开展伪劣灭火器消防安全大排查,督促更换不合格灭火器2700余个,将线上监督延伸至线下监督,对两家灭火器店铺销售伪劣灭火器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督促整改。

守护生态环境之美。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大局,聚焦生态环境重点、难点,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该院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细落实,监督处置建筑垃圾1972吨,促成230余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履行到位,办理的2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分别被评为江苏省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和提名表扬案例。

始终坚持“一衣带水、共同守护”,该院联合交运、水利、生态环境部门探索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治理协作机制,参与实地巡查如海河、焦港河等河道,对河道岸线企业分布情况、围网养殖情况进行了解,并就涉水违法问题、河道安全保护情况进行深入交流。

海安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义工联共同开展“植树护江河”主题活动,通过身体力行在长江支流边坡进行植树,签订承诺书,向参加活动的村民做出示范,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保护水资源水环境的意识。

优化修复方式,注重修复实效。该院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属地政府利用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金购买紫薇、紫叶李等树苗400余株,在案涉企业所在地附近开展补植复绿,进行替代性修复,覆盖面积达1300余平方米,写好生态环境保护“下半篇文章”。

守护红色资源。该院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办理相关案件8件,推动修缮、保护、规范管理、科学利用13处红色资源,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联合海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全市红色资源大排查,实地走访查勘新四军战斗遗址35处。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召开公开听证会,督促更新维护新四军战斗遗址,改善周边环境。

作者:周庆兰 郎建强  编辑:颜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