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想不想一起发财?以你的专业技术,我们合作,绝对能赚大钱!”
当张伟收到网友李明的这条信息时,心跳不由得快了几分。他略懂计算机技术,看到“发财”二字,忍不住问了一句:“做什么?”
“短信轰炸!”李明迫不及待地介绍,“我们开发软件,专门向某个手机号连续发送验证码短信,市场需求大,卖得特别好。我负责找客户,你提供技术支持,收入绝对不低!”
短信轰炸
就是通过软件程序的设置
向特定手机号码不停地发送验证短信
让对方的手机在短时间内无法正常使用
技术上并不复杂,张伟很快就明白了大致的操作流程。按照李明的说法,这种软件月销量还是很不错的,张伟反复计算了一下李明说的收入,愈发心动了。只是,他还是有些犹豫:“这种事会不会违法?万一被警察找上门……”
“不会的,最多算恶作剧,不至于犯法。”李明嘴上说得轻松,心里也有些不安,但还是劝张伟:“再说了,富贵险中求,你不想赚钱了?”一番权衡后,张伟点了点头:“好,干!”
一场“短信轰炸”
引来法律制裁
很快,张伟购买了服务器,制作了网站,李明则购入各大门户网站的接口。两人利用技术手段绕过安全防护,操控门户网站向指定手机号发送验证码短信。指定手机号在十分钟内不断收到各大门户网站验证码“短信轰炸”,轰炸时间内手机根本没法正常使用,效果极佳。
尝到甜头后,他们开始在社交平台上兜售“短信轰炸软件”,销量惊人,甚至有人批量购买后再转售。银行卡里的数字不断上涨,但两人的心却隐隐不安。每次看到网上关于短信轰炸的讨论,他们都会下意识避开,不愿深究背后的法律风险。
然而,侥幸心理终究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富贵险中求”?
终究竹篮打水一场空
某天,警察登门而至。看到警察制服的那一刻,张伟和李明意识到真的出事了。
案件办理过程中,李明低着头说道:“其实我知道这样不对,但总觉得不会被抓。现在事情败露,心里反而轻松了,这钱赚得也不踏实。”张伟更是后悔不已:“我对计算机技术很感兴趣,可没想到,自己竟然用在了犯罪上。现在我明白了,技术要用在正道上,不能钻法律的空子。”
最终,两人因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同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文内姓名均为化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示:
来财?小心“来”得快,“去”得也快!
短信轰炸不是恶作剧,不是开玩笑,可能构成违法犯罪!张伟和李明所提供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通过技术手段绕过门户网站的防护系统,操控门户网站发送验证短信,侵入了计算机系统。一方面短信轰炸扰乱了他人的安宁生活,扰乱了社会秩序,另一方面侵入了门户网站造成了门户网站咨询费用的损失,给计算机系统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