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表现优异,两名刚满16岁的少年经过半年的考验期终于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这桩纠缠了多年的邻里纠纷旧案得到了圆满解决,未检检察官侯淑云心里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事情还要追溯到2021年,家住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某社区的张某和王某是多年的邻居,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本应和睦相处,却因道路通行、围墙加固等问题,积怨已久、屡有纠纷。一天晚上,两家又因琐事发生争吵,随后演变成了揪打。张家的双胞胎儿子张某甲和张某乙将王某打倒在地,导致王某右侧肋骨骨折,达到了轻伤二级。
2023年1月,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检察官发现案情看似简单,但处理起来并不容易。
本案双方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均存在争议。“我认为,公安机关对王某的伤情鉴定不准确,他没有伤得那么重。要是不给我个满意的答复,我还要继续向上级反映”,张某乙对检察官说。而被害人王某更是情绪激动,“我儿子当时只是去拉架,并没有参与打架,却被行政处罚了。他还未成年,让他以后还怎么升学就业?”
检察官通过走访社区,分别听取了双方的意见,了解到张某、王某都是退役军人,家中都有未成年的孩子。案发后,除张某甲、张某乙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外,两家参与纠打的其他人均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其中包括王某刚满14岁的儿子。
王某的儿子到底是去拉架还是参与打架?该院承办人通过数十次反复查看案发现场监控视频、查阅行政案件证据材料、走访案发现场、听取证人证言,还原了王某儿子并没有殴打张某甲的行为,行政处罚依据不足。于是,检察官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区检察院的建议下,公安机关查明案情后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王某知晓该结果后,十分感谢检察机关的努力。
针对张某乙认为王某的伤情鉴定不准确的问题,江宁区检察院申请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鉴定意见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经审查,公安机关做出的伤情鉴定结果无误。经过多次释法说理,张某乙接受这一结果,与对方和解并达成赔偿谅解协议。
随后,区检察院决定对张某甲、张某乙附条件不起诉,成立“检家校社”四方帮教小组,制定了个性化帮教方案。帮教期间,该院发现两人父母的教育方式存在问题,导致孩子有暴力倾向,于是联合社会力量,通过家庭教育指导、矫治教育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方式,有效改善了张某甲、张某乙父母的家庭教育方式。
区检察院经过深挖两家矛盾的焦点、起因,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在办案中发现行政处罚依据不足后,及时开展纠正,既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破解两家对立僵局,化解了这桩绵延多年的邻里纠纷。
检察官想说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中国素有“家和万事兴”“远亲不如近邻”的理念,家庭和睦、邻里和谐是增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检察机关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办理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时,注重化解矛盾,通过妥善处理案件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