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我们联手办理的夏某高利转贷案效果很好,充分体现了反洗钱联络站的‘同心拳’作用,经验可以继续在今年工作中沿用。”
“市人行已和市监委、市公检法联合下发专门文件,深化县域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协作机制,用好‘联络站’这个法宝!”
今年4月8日,夜幕降临,江苏省高邮市检察院会议室里灯火通明,来自该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扬州分行(下称“人行扬州分行”)的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们,正在热烈讨论着一起洗钱犯罪新线索。
讨论中不时冒出“同心拳”一词,这是什么意思?
由于金融体制改革,人民银行自2023年3月起便不再保留县区分支机构。为确保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在县域力度不减、标准不降,2024年6月13日,高邮市检察院挂牌成立由高邮市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共同参加的全省首家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联络站(下称“反洗钱联络站”)。参加单位会签了《高邮市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机制》,推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协作,共同形成对洗钱犯罪“线索排查+案件办理+财产追踪”的闭环打击。
在反洗钱联络站成立不久,就发生了一起案件。2024年9月6日,该院受理扬州市检察院交办的夏某高利转贷案。检察官初步审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夏某为了转贷牟利,通过提供虚假交易合同,分别在2019年6月和2020年6月,以5.44%的年利率从银行两次套取信贷资金共计500万元,再以14.4%的年利率出借给朱某,从中赚取利息差。
案情似乎并不复杂,但在仔细梳理夏某的500余条银行账户交易流水后,检察官有了疑问:自2019年7月起,在夏某每月固定向银行偿还利息日的前几天,借款人朱某名下实际控制的公司账户都会向夏某的公司账户转入一笔资金,这看起来似乎是正常的还款行为,但从10月之后,双方就无任何转账记录。
“夏某不可能放弃利益,很可能用其他方式转移了这份资金!”在当月反洗钱联络站的碰头会上,检察官将该线索提交了讨论。
“加强对夏某经济往来的审查力度。”与会者形成一致观点并迅速行动。人行扬州分行主动提供协查支持,分析了夏某及其公司自2019年10月以来所有账户的银行流水记录,筛选出交易数额、时间、对象有明显规律性的记录20条,发现分别来自夏某的三名亲友。围绕这三人,公安机关重点收集了证人证言、银行交易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
当补充侦查的证据回到检察官手中时,一场精心策划的洗钱犯罪端倪初现:为掩饰、隐瞒高利转贷犯罪所得,从2019年10月至2021年5月,夏某陆续让朱某将利息先转账至自己三名亲友的银行卡内,然后通过提取现金或网络转账等方式悉数收回。检察官表示,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夏某在该时间点后的行为完全符合关于洗钱罪新增的“自洗钱”行为的规定,即为掩饰、隐瞒高利转贷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通过让他人转账方式转移资金。
“亲戚给我转点钱,这不正常吗?”夏某依然辩解。但检察官出示的证人证言和银行流水明细显示,他与三名亲友除上述每月固定打款外,根本没有其他经济往来。至此,他企图悄无声息藏起高利转贷收益的“如意算盘”散落一地。
2024年12月5日,经高邮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夏某因高利转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85万元;因洗钱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数罪并罚后,获刑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6万元。
此案是反洗钱联络站同心“出拳”的一个缩影。据了解,截至目前,高邮市检察院共查办洗钱上游犯罪16件,从中挖掘线索并以洗钱罪提起公诉5件5人,起诉率31.25%,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其中一起案件入选江苏省检察机关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高邮市反洗钱联络机制的试点很成功,我们已于2024年12月在全市推开。今年以来,各县区共开展案情联席会商18次,切实提升了打击洗钱犯罪的工作质效。”近日,人行扬州分行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