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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多的劳务纠纷终于解决了 兴化市检察院促进双方矛盾化解
2025-04-18 09:41: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到账了,真是太好了!不用再打官司就拿到了工钱。”近日,江苏省兴化市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的当事人翁某进行电话回访时了解到,村委会已将协议好的3.3万元劳务款打到了翁某账户,盼了4年多的工钱终于拿到手,翁某难掩心中激动。

2020年5月,翁某通过招投标程序承接了某村沉船打捞工程。施工期间,村项目负责人安排翁某在打捞沉船的同时,顺便对河道及沿岸开展垃圾清理、河堤整治、废弃猪圈拆除等工程。完工后,沉船打捞工程顺利通过验收,村里依约支付了相应报酬。但对于新增的合同外劳务,双方在工程量及报酬金额方面未能达成共识,工程款也迟迟无法发放。

翁某找到村项目负责人协商,双方根据前期工作量估算认定劳务报酬为4.34万元,并在做工明细表上签字确认。此后,翁某多次与村委会对接无果。

2023年11月10日,翁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村委会、村项目负责人连带支付4.34万元劳务费及利息。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村委会支付相关款项,村项目负责人系职务行为无需支付。

但村委会认为工程存在劳务重复计算、劳务费虚高等问题,申请再审。2024年10月15日,法院驳回再审申请。

2024年11月21日,该村委会代表向兴化市检察院申请民事裁判监督。承办检察官调阅了法院审理、执行卷宗,到涉案村实地走访调查,并组织争议双方在村委会进行面对面沟通,核实案件细节。

调查中发现,翁某在诉讼阶段对合同外劳务量时陈述不准确,做工明细表上存在重复计算劳动量情况,导致判决支持的4.34万元明显偏高。

交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双方当事人都有和解意愿,当即组织双方尝试和解。经反复协商,双方仍存在8000元的差距。

“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只能通过再审纠错加另案起诉的方式维权,但这样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耗费大量司法资源,还可能激化双方的矛盾。目前双方诉求差距不大,可以再努努力。”承办检察官决定通过检察听证,促进双方矛盾化解。

2月19日,兴化市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会,特别邀请有农村工作、建筑工程工作经验的3名听证员参加,对此次劳务纠纷焦点问题进行听证和调解,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

“根据民法典关于劳务合同的相关条款,劳务报酬应当依据实际付出的劳动量以及市场合理价格来确定。翁某付出了劳动,理应得到相应报酬。”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阐明法律规定,又向翁某核对做工明细表上涉及的工程量,翁某坦言庭审期间的陈述确有偏差。

随后,承办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继续开展释法说理,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也纷纷从情理、事理角度补充说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以3.3万元自愿达成和解协议。3月24日,3.3万元劳务款全额到账。

作者:王同叶 赵苗 郎建强  编辑: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