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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检察官提醒:恶意注销,绝不是逃避责任的“护身符”
2025-11-21 09:25: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拖了五年的环保罚款终于有了着落!”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接到了相关行政机关负责同志打来的电话,得知这笔迟迟未落实的罚款总算尘埃落定。

2020年7月,洪泽某塑业公司因在环保设施未通过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产,被生态环境局处以20万元罚款。然而,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该公司却玩起了“拖”字诀,既未按期缴纳罚款,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催告无果的情况下,2021年9月,生态环境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准予执行。但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该公司账户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最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法院终结执行程序后,涉案企业竟然迅速成立清算组决议解散公司,在分配完公司剩余资产后,向行政审批局作出“无负债”的虚假承诺,顺利办理了公司注销手续,导致法院无法再对其财产进行处置。

“这家企业注销时,环保罚单明明还在执行,怎么突然就‘无债务’了?”2024年5月,洪泽区检察院在开展“涉企行政案件信用惩戒措施”专项监督中发现,该塑业公司可能存在恶意注销行为,随即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

该院通过调取行政非诉执行卷宗、企业简易注销档案,走访生态环境局了解行政处罚情况,并与数据局座谈沟通,全面调查企业注销细节。调查核实发现,该企业确在未履行行政处罚的情况下,利用简易注销程序恶意注销,并将公司清算剩余的2万元资金进行分割,以达到逃避行政处罚的目的。

2024年7月,洪泽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追加该塑业公司原股东为被执行人,并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申请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全力追缴罚款。

“部门之间信息不通,才是个别企业钻空子的关键原因。”为推动建立涉法涉诉企业信息融通共享机制,2024年11月,洪泽区检察院牵头法院、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企业恶意注销问题进行专题会商,明确了涉案企业注销异议核查、涉法涉诉信息融通共享、执法部门沟通协调等方面的举措,并提请区委依法治区办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执行。

针对相关行政机关存在的普遍性问题,2024年12月,洪泽区检察院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其准确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把好退出关口;加大对经营主体恶意注销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信息融通共享机制,打破数据壁垒。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响应,设立了注销专窗,编制了简易注销办事指南和参考指引,并对虚假承诺办理注销登记的经营主体实施信用惩戒措施。同时,加强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构建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有效防范恶意注销、虚假注销行为。

为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跨越,洪泽区检察院对近年来辖区内企业恶意注销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研发了“企业恶意注销逃避执行类案监督”数据模型。该模型已在省检察院上架应用。目前,通过该模型,洪泽区检察院已筛选出2家恶意注销企业,并推动执法司法机关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回头看”,通过多方联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作者:  编辑:刘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