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依法带娃” 扬中市检察院“知心姐姐”为家长群体开展专题讲座
2026-02-06 09:23: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近日,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知心姐姐”团队受邀参加扬中市家长学校工作推进会暨实验小学“悦心成长”家长课堂活动。活动中,“知心姐姐”贺俊为教师代表以及家长群体精心开展了题为“检爱护航 守护成长——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家庭防线”的专题讲座。她以鲜活的办案故事取代生硬的法条讲解,这堂“依法带娃”课让在场家长们直呼“警醒”。

  普法,从“身边的故事”开始

  “今天我不讲抽象的法理,而是想分享几个我们办理的案件背后,关于家庭的故事。”

  讲座伊始,“知心姐姐”贺俊的开场白便抓住了所有家长的注意力。她没有照本宣科,而是从几个典型的未成年人案例切入:一个为寻找“认同感”而迷失的少年,背后是亲子沟通的长期断裂;一个被“网络黑手”诱骗卷入犯罪的孩子,暴露了家庭网络监管的盲区;一起因“哥们义气”冲动引发的聚众斗殴,折射出规则教育与情绪管理的缺失。

  贺俊深入剖析了案件背后的家庭根源、心理动因以及法律后果,让家长们深刻感受到,未成年人的偏差行为,往往不是偶然,而是家庭教育缺位的必然。

  “当我们在办案中向失职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时,我们看到的是他们的震惊与懊悔。预防,永远比挽救更重要。”贺俊的话语掷地有声。

  “依法带娃”,一堂所有父母的必修课

  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依法带娃”已成为现实。

  “养而不教”或“教而不当”不再是家事私事。因监护失职导致孩子发生严重事故或走向犯罪,父母可能面临家庭教育指导、民事赔偿乃至法律责任。

  这并非危言耸听,而是法律赋予的责任底线。贺俊用专业的法律解读,为家长们划清了爱与溺爱、管教与侵权的界限,明确了作为监护人的法律权利、义务与责任。

  从“办案者”到“普法者”

  除了警示教育,“知心姐姐”团队更带来了“建设性”的育儿指南,并总结出三大实用建议:

  做“示范者”:家长遵守交通规则、理性处理矛盾的行为,本身就是最好的法治教育。做“守护者”:面对校园欺凌,遵循“倾听-沟通-引导”三步法,教会孩子正确处理问题。做“同行者”:主动联合学校、法治副校长及专业力量,构建“1+1>2”的守护网络。

  “最好的保护,是让孩子内心有光、行为有界。”

  预防问题的关键,在于从“教育者”转变为“倾听者”和“同行者”,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需求。

  共鸣与行动

  讲座结束后,不少家长驻足交流,纷纷表示:“以前觉得法律离家庭教育很远,今天才明白,它就在我们每天的言行里。”“知道了怎么跟孩子谈‘规则’和‘后果’,不能光说‘不许’,还得讲清楚为什么。”“以后要更多关注孩子的情绪,而不只是学习成绩。”

  此次讲座,是扬中市检察院“知心姐姐”团队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生动实践。团队将办案中积累的深刻洞察转化为预防先行的普法能量,真正实现了从“治已病”到“治未病”的关口前移。

 

作者:张晋毓 郎建强  编辑:王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