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花季小女孩,
常常带着伤痕去上学。
她的母亲,肝肠寸断却无能为力。
这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女孩本应拥有的爱,
又当如何去寻找?
讲述人:扈冰玉
今年1月,我们在乐和社区,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的时候,我第一次见到了张芸。当时的她一直在我们周围徘徊,犹豫不决,好像有什么心事。在我的再三询问下,她用疲惫无助的声音告诉我们,她为了女儿能有一个安全的港湾,一直在四处奔波。如今实在是没办法,才过来找我们。
原来,张芸在2015年与丈夫协议离婚,约定3岁的女儿小雨由丈夫抚养。但此后,因小雨的爸爸在外打工,小雨一直跟随奶奶生活。老人对孩子经常打骂,弄得孩子身上伤痕累累,而爸爸却置之不理。
知道女儿这种情况,张芸心急如焚,和小雨的奶奶沟通无效后,张芸去了多个部门寻求帮助,但小雨的状况还是没有任何改变。张芸想着只有拿回女儿的抚养权,把女儿接回身边,才能彻底解决问题,可是根本就联系不上前夫,又担心打抚养权官司付不起律师费,不知道如何是好。为了孩子,她抱着最后的希望找到了检察机关。
听了张芸的话,我们在现场为她解释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职能和所需要的材料,并告知了我们的联系方式,希望她能相信我们。三天后,张芸向我院递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
张芸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小雨该由谁来抚养?我们首先梳理了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均有对未成年人抚养的义务,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检察官应当综合考量未成年人现有的生活环境情况、已满八周岁子女的意愿、监护人的经济和生活条件等方面,判断是否应当支持起诉。
为了帮助张芸走出困境,保障未成年人小雨的合法权益,我们决定到小雨奶奶家所在社区走访调查。没想到刚开始就碰了钉子,邻居们都以不干涉他人家事为由闭口不谈,社区干部也讳莫如深。想要打破僵局,必须找到小雨爸爸不适合继续抚养小雨的切实证据。
无数次的拨打电话,小雨爸爸都拒绝接听,怎么办?张芸提供的证据并不充分,如何处理?一筹莫展之际,我们想到,是不是可以从小雨学校入手?老师介绍,小雨原本成绩优异,但是由于家庭矛盾和遭受暴力,导致身体、心理都遭受伤害,学习成绩也逐渐下滑。我们根据老师提供的“小雨经常带伤上学”和张芸的阐述,走访了小雨经常就医的医院,详细了解小雨的身心状况。
由此,我们认为小雨爸爸确实不再适合抚养小雨。那张芸是否有能力抚养小雨呢?小雨自己的真实想法又是什么?
我们又调取了张芸的收支情况,发现她确有固定收入,张芸自己也表示愿意照顾小雨。在我院“乐禾”未检工作室,小雨眼泪汪汪地说:
“ 我想和妈妈在一起生活,请帮帮我!”
在进一步的完善证据后,我们依法作出了支持起诉的决定。今年1月28日,江都区法院作出判决,变更张芸为小雨的监护人,张芸喜极而泣。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还了解到,张芸为了更好地陪伴孩子,辞去了原本的工作,现在独自打工,生活艰辛,我们为其申请了一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同时,为了帮助小雨走出心理阴影,我们联系心理咨询师为其开展专业的心理疏导。
五月的一天,张芸带着一束鲜花再次来到江都区检察院,激动地说:“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让女儿回到了我的身边!现在我们的生活改善了很多,孩子学习名列前茅,脸上的笑容也变多了!”
这束鲜花,这席话语,让我深深感慨。爱,是一片树叶摇动另一片树叶,是一盏心灯照亮另一盏心灯。作为一名检察官,我愿意成为孩子合法权益的守护者,以责任担当,为梦想护航,提交守护未来的最美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