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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从宽有"福利"?半小时庭审7件案?"开挂"的道路只因有了它……
2017-06-20 16:07:00  来源:

昨天下午,江苏省检察院联合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举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调研视察工作。


此次活动邀请到全国及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进行视察座谈,新华日报、法制日报、江苏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代表共同参与。

 首先,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一起观摩了一场特殊的庭审。

18日下午2:30,江宁区法院内旁听席上已经坐满了人,7名犯罪嫌疑人被带上被告席,他们涉嫌危险驾驶、盗窃、容留他人吸毒、故意伤害等情节较轻罪行。30分钟后法槌落下,每名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审判。

现在都是这样集中开庭了么?并如此神速了么?

 

速裁适用条件: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二、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三、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

四、犯罪嫌疑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并签署具结书。

Tips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庭审的7名被告人检察机关给出的量刑建议都相对从宽,这又是为啥?

 

重点来了!

怎么样能得到从宽处理呢?简单概括下: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简介

2016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18个城市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伴随法槌声落地,被告人留下悔恨的泪水,这次特殊的庭审就结束了。随后,代表委员们来到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为民服务中心,参观办案区并现场观摩速裁案件办理过程。

观摩了一路,参加本次调研活动的一行人都感慨万千,无论是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还是检察官们。经历过真实的庭审现场,对于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首先,南京市院及江宁区院对各自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

听完工作介绍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对本次活动给予了高度赞扬并表示,此次活动让观摩了真实庭审和检察办案环节,让人深受感触。南京检察机关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单位,工作颇有成效,是值得学习的范本。

 

 

 

 

杨群 全国人大代表 

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所长

 

这项制度算是新举措的试点工作,这也是人大常委会授权的工作,这是一次有效利用法律资源的工作。我所了解的现在检察工作存在案多人少的问题,现在看了江宁法院在办理这样的速裁案件,我感觉很专业很严格。

 

 

 

 

胡发贵 省政协委员

省社科院哲学与文化研究所所长

 

我是学哲学的,对法律不懂,但这次深受教育。说几点想法:第一我们要节约司法成本和社会成本。当事人应该能从案件中受到教育,回报社会,这样能够提升社会的良知、国家的品质,这样我觉得特别好。第二、法庭教育我觉得很重要。特别是简易程序,我刚才看我们的女法官对当事人都有现场的教育和警醒,对他们以后的人生路有影响的。

 

 

 

 

李鸣 省人大代表

南京卷烟厂调研员

 

   今天旁听了这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工作,学到了不少东西。我觉得比较好,尤其是节约了司法资源。我们每次参加活动都知道存在人少案多的情况,减少了办案人员的工作压力和强度。通过简易程序能把资源高效的利用起来。

 

 

 

 

吴晓明 省人大代表 

中国药科大学原校长

 

今天来参加这个活动,感到自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在来之前,我看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调研,我不太明白,来了以后,参加了活动之后,大概有个了解,感到这个试点工作很有意义。

 

 

 

 

马桂华 省人大代表 

淮安市富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今天我们来参观这项工作,总体觉得确实在社会治理、宽严相济、提高司法效率几个方面成果很明显。1、我觉得这毕竟是一项试点工作,希望试点的单位一定要好好总结经验,前期的试点工作肯定要形成规范的文件,可以为以后的全面推广工作提供经验。2、有些方面要做一些宣传,像我们这样一知半解的人可能还比较多。所以要多做宣传。

 

 

 

 

王樱 省人大代表 

九三学社淮安市副主委

 

今天参加活动感触很深。自己对于法院、检察院甚至公安部门这些和法律相关的部门,在面对案多人少的形式,我觉得在程序上的改革,非常好。包括今天看见的远程审理、配套文书我都认为是很多的进步。我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程序和量刑上都是从简从宽的。我觉得意义非常大。要注意积累数据。自由裁量权要看利弊之间的权衡。

采用这种简易程序,让犯罪者产生灵魂的震动,我认为是不是还要增加庭审的仪式感?

 


 

 

 

袁建凌 省人大代表 

金湖县检察院原政治部主任

 

今天来学习到很多知识。我感觉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发展很快。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创新,包括实体和程序上两个方面。我觉得确实要加强宣传,让社会上更关注这项制度。

 

 


 

 

 

汪旭东 省政协委员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主任

 

第一次近距离接触认罪认罚这个庭审程序,有了全面的了解。1、我认为认罪认罚,要坚持事实清楚,权利义务由保障,量刑在法律规定内,要增强自我教育的心理暗示。2、大家可能担心这种认罪认罚是不是真的出于内心的真实想法。我觉得这个问题是不是也要和试点工作要结合考虑进来?3、我建议,南京在总结试点经验时,我们能不能把这项工作放在法律修改的大局中考虑,防止为了从宽处理而认罪认罚。

 


 

 

 

薛火根 人民监督员 

江苏之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我们这项试点工作很成功。我想说3个意见:1、不管我们采用什么程序,我们要保障办案质量?我们发现在这些案件中的罪犯他们的文化水平不高,在这种情况下怎么保障办案质量。我想说作为检察机关,检察官在认罪认罚的案件中,一手托三家: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法院的审判、当事人的权益。检察官的责任心太重要了。2、律师能不能驻检察院是非常好的办法,这样有利于看卷。我觉得效率会很高。3、在格式文书里面能不能增加悔过书?目前我们的恢复性司法对出去的人还是有制约的。

 


 

 

 

周世军 人民监督员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

 

今天的活动特别好。有几个建议:1、本身我是律师,我认为律师了解的不多,能不能和律协对接,让律师参与进来,和被告人沟通,让被告人认罪认罚,会不会有利于工作开展?2、其实在侦查阶段,很多案件要花很多时间。我建议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多沟通,将认罪认罚的制度更加的推广。如果从侦查机关开始,就认罪认罚,这样的程序可能就更有利于推动。

省院蒋永良副检察长主持本次会议并进行总结讲话:

大家在刚才的发言中提出了很多建议,比如:如何做出量刑建议?如何让被告人内心有更多的震撼?非常有建设性,我们会好好改进。

下一步我们将开展三方面工作,第一,我们会进一步加大试点工作的推进力度,南京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和公安、法院还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梳理试点工作的经验,特别形成规范性文字,争取早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南京范本。

第二,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省检察院的公诉、未检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好两高三部试点工作的办法、高检院的工作部署、以及刘华检察长的工作要求,省院要及时掌握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指导,研究新情况新问题。

第三,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和阳光检察,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加强办案程序的信息公开和法律文书的上网公开,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开展试点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同时我们要加强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提高人民的认可度,加强这项工作的宣传。

作者:  编辑:时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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