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江苏检察网 > 读书 > 书评 > 正文
法治兴则国兴 法治强则国强——深入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逻辑
2025-05-15 14:59: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编者按

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今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5周年,为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普及,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形成生动实践,本报“法治学习”专版及江苏法治客户端“法治学习”频道、江苏法治网今起推出“法治大讲堂”栏目,刊登法学名家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文章,以飨读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思考、来谋划、来推动,深刻回答了在新时代为什么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怎样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从历史的角度看,人类法治文明的演进历程始终深嵌于具体的历史环境和时空条件之中。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蕴含着深入把握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规律、深刻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经验教训的历史逻辑,从而深度揭示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必然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从我国古代看,凡属盛世都是法制相对健全的时期。从世界历史看,国家强盛往往同法治相伴而生。总书记选取古今中外历史上的一些典型例子对此进行阐释,后来在很多会议和讲话中也举了若干例子加以说明。中国古代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主张“以法而治”,魏国丞相李悝总结了春秋末期以来各诸侯国立法司法的经验,结合魏国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中国封建社会第一部公开的成文法典——《法经》。通过推行法治,对国家有功的人进行奖励,对维护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度予以废除,魏国逐渐成为战国初期的强国之一。秦孝公时,商鞅携《法经》入秦国,通过“徙木立信”实行“商鞅变法”,强调“法必明、令必行”。徙木立信确立了国家的信用、政府的诚信以及商鞅个人的信誉,商鞅推行变法就获得了广大老百姓的支持。经过两次变法,使偏安一隅的弱秦迅速跻身战国七雄之列,逐渐形成威慑六国的强秦。同时,商鞅以《法经》为蓝本,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加以修订、扩充,制定了秦律,并最终促成了秦王灭六国、统一中国,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封建王朝——秦朝。从汉高祖刘邦的“约法三章”,经丞相萧何受命著《九章律》,最终在汉武帝时期形成了汉律六十篇,两汉沿用近四百年,其健全的法制与汉武盛世交相辉映。唐太宗以奉法为治国之重,一部《贞观律》成就了“贞观之治”,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唐律疏议》成就了大唐盛世。《贞观律》确立了唐律的篇章结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大制度,是后来《永徽律》等唐朝各代律的母本和蓝本。在唐“律”的基础上进行“注”“疏”“议”而集成的《唐律疏议》,以其丰富的内容、高超的技术和鲜明的特色而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并对其他亚洲国家和后世各王朝的封建立法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唐朝也因此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明太祖朱元璋认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到洪武三十年最终完成《大明律诰》,与《御制大诰》等法律一起奠定了洪永盛世的法律基石。康乾盛世中的《大清律例》也反映了当时清朝社会现实和满足了满汉社会需求,成为清朝的传世基本法典。

从世界历史来看,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古巴比伦王国,在汉谟拉比当国王后注重用法治理,统一全国法令,制定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并将其刻在石柱上以昭告全国,从而推动古巴比伦王国进入全盛时代,成为当时两河流域乃至西亚的强国。以《摩奴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典籍具有极大的权威性,为古印度长期统治南亚次大陆提供了稳定的规范之源。古罗马是古代世界历史上的第一强国,习近平总书记引用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的话说,罗马帝国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靠武力,第二次靠宗教,第三次靠法律,惟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怎么理解呢?因为武力的征服会被武力所征服,宗教的征服会因科学的发展和人认识能力的提升而式微,而古罗马创制的罗马法因其与商品生产社会的高度适应性征服了世界,被誉为“第一部世界性法律”。公元前五世纪古罗马制定和公布了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因其刻在十二块铜表上而得名,标志着罗马成文法体系的诞生,为后世欧洲法律奠定了基础。公元五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优士丁尼统治时期编纂的《国法大全》,由《优士丁尼法典》《法学阶梯》《学说汇纂》《优士丁尼新律》组成,是罗马法全部精华的系统集成和最高成就,经后世的罗马法复兴,对现代法律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都是以罗马法为蓝本制定的,在当代不少国家的《民法典》中也仍能看到罗马法的影子。近现代以来,英国通过《自由大宪章》《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等法律奠定了君主立宪制度,使资产阶级掌握国家大权,建立起日不落帝国。美国则通过《独立宣言》《联邦条例》《联邦宪法》等法律完成了国家独立、明确了“联邦”与“州”的央地关系,同时对国家基本权力进行划分与制衡等,为美国迅速崛起、走向超级大国奠定了法治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当今世界,法治已成为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共同选择,但其具体模式有别。从已经实现现代化国家的发展历程看,像英国、美国、法国等西方国家,呈现出来的主要是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模式,即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发展需要,经过一二百年乃至二三百年内生演化,逐步实现法治化,政府对法治的推动作用相对较小。像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呈现出来的主要是政府自上而下在几十年时间快速推动法治化,政府对法治的推动作用很大。就我国而言,我们要在短短几十年时间内在十多亿人口的大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必须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双向互动推进法治化。这是我们党在深入研究人类法治文明史之后,批判性地借鉴吸收有益成果得出的科学论断,深刻表明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有了更清晰、更全面的认识。

就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程来看,早在土地革命时期,党在中央苏区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等法律法规,开启了探索建设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伟大征程。抗日战争时期,党建立了以延安为中心、以陕甘宁边区为代表的抗日民主政权,按照“三三制”原则,以参议会为最高权力机关,建立了各级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民主主义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为新中国的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新中国成立之时,我们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立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和法律制度,实现了从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统治向人民民主法治转变的伟大胜利。党在废除国民党旧法统的同时,积极运用中央苏区和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我国的国体、政体、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实现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和制度化,为建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奠定了宪制基础。但后来,党在指导思想上发生“左”的错误,逐渐对法制不那么重视了,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使法制遭到严重破坏,付出了沉重代价,教训十分惨痛。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用古今中外历史上正反两方面的例子,深刻阐述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性。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邓小平同志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16字方针。党的十五大首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国家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明确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以中央全会的形式专门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凸显了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撑性、引领性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党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总之,我们党十分注重从古今中外的历史考察分析中,深刻把握人类法治进步的规律,全面回看走过的路、科学比较别人的路、系统谋划前行的路,不断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世界法治文明的治国理政智慧,深刻总结并牢记历史经验和教训,坚定法治兴国、奉法强国,这些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历史逻辑的集中体现。

(作者系江苏省政府参事,省社科院原党委书记、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

作者:夏锦文  编辑:刘雨霏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