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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对单志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2022-04-02 16:12:00  来源:正义网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通崇检民公告〔2022〕1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单志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23号 崇川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联系电话:0513-55006125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30日

作者:  编辑: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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