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武检民公告〔2024〕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赵媛、王治、王珊、宋晓川、马天宇、侯晓文、四川生活家家居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袁秋昭、金修旭、张潇哲、林昕等人获取、出售二手房交易信息的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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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