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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诉仇某某侵害英雄烈士权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1-12-17 11:23: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基本案情】

  2021年2月19日,仇某某在卫国戍边官兵誓死捍卫国土的英雄事迹报道后,为获得更多关注,使用新浪微博账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两条微博,歪曲事实、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事迹,侵害其名誉、荣誉。仇某某发布的上述微博内容在网络上迅速扩散,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检察履职情况】

  2021年2月20日,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2月22日立案,与军事检察机关配合开展相关调查工作。4月26日,在征询英雄团长和四名烈士近亲属意见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仇某某通过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5月30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崇尚英雄,保护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传承,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仇某某侵害英雄烈士权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是适用法律新规定办理的相关领域第一案,向社会传递了“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强烈信号,对社会法治意识具有引领作用。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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