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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整治某商贸城违建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1-12-17 11:25: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基本案情】

  某商贸城位于泰州市区东部市场核心群,经营装饰材料,占地面积约20万平方米,驻有商户600余家、住户190余户。投入使用以来,有38家商户陆续搭建违法建设,用于旅馆经营、货物仓储等,由此产生建筑材料易燃、安全通道闭塞、消防设施不全等50余处安全隐患。

  【检察履职情况】

  2020年3月,泰州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通过入户调查、现场勘查,收集固定消防、电气、防雷等安全隐患证据,委托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出具安全隐患检查报告,认定上述违法建设存在易燃泡沫夹芯板建材、电器设备裸露等52处安全隐患。2020年7月31日,泰州市检察院向行政主管机关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对某商贸城违法建设行为、违反消防安全行为依法进行处理。检察建议发出后,泰州市检察院两次牵头召开行政主管机关联席推进会,共商解决对策。在拆除过程中,检察机关还协同行政主管机关,集中采取“逐户宣讲+友善助拆+依法查处”的方式,合力推进违法建设拆除工作。截止2020年10月底,违法建设已全部拆除完毕。

  【典型意义】

  安全生产无小事,生命重于泰山。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赋予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公益诉讼职能。对安全生产涉及的公益侵害,检察机关关注的重点不应仅是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更应防患于未然。本案中,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与行政主管机关通力协作,消除了一系列的安全隐患,保护了人民群众生活财产安全。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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