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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过期啤酒,害人终害己
2021-09-13 09:37:00  来源:检察日报

  

  购进过期啤酒,重新包装出售。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对施某柏、阮某批准逮捕。

  据悉,施某柏、李某、阮某共同出资在平南县开办了一家酒类商行,由施某柏负责经营。从2020年7月开始,施某柏、李某、阮某购进已过保质期的啤酒,清除啤酒瓶上的生产日期,之后打上假生产日期(处于保质期内的日期),重新装箱销售,从中非法获利18万余元。

  今年2月,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该酒类商行进行查处,之后将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7月6日,施某柏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7月8日,阮某在柳州市某酒店被抓获,李某在逃。

  近日,平南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批准逮捕施某柏、阮某。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本报通讯员 黄宝仪/文 吴美妘/漫画

作者:黄宝仪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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