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为牟取暴利、逃避监管,将产品包装成‘奶茶杯’‘可乐罐’等吸引年轻人,其实这些都是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电子烟。”日前,由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电子烟非法经营案宣判。
2023年2月,温江区烟草专卖局在巡检中发现,孟某某从2022年9月以来,多次购买电子烟并配送至温江区。经鉴定,包裹里标注着“兔兔奶茶杯”等可爱名称的产品均系伪劣电子烟。该局随即向公安机关移交该线索,揭开了以张某某为首的跨省非法经营电子烟犯罪网络的冰山一角。
随后,公安机关对该非法经营案立案侦查。经查,张某某、何某某、李某某三人自2021年起就开始合伙经营销售电子烟,按比例约定占股和分成,并在浙江省设立专门的库房和分装场所。张某某负责进货,何某某、李某某负责对非国标电子烟进行拆封、分装、打包,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接单,再利用快递发货至全国各地。孟某某长期从张某某处购买电子烟产品自用,并通过住家附近的物流点收货。
2023年5月,公安机关开展收网行动,在浙江某小区查获非国标电子烟4万余支,货值达400余万元。
该案侦查终结后于2024年5月被移送温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温江区检察院迅速成立专案组,以专业鉴定确认涉案电子烟系非国标的伪劣产品为突破口,通过全面提取电子交易记录、深度梳理微信聊天记录、精准追踪物流数据及资金流向,固定全链条犯罪证据。
随着审查深入,一个覆盖全国多地的电子烟完整“产供销”犯罪链条逐渐清晰。上游供货商丰某某从吴某某公司购入非国标电子烟;中游分销商张某某团伙将货物销往全国各地;下游零售商章某某、赵某某等人通过社交平台进行终端销售。整个犯罪网络经过精心设计、组织严密,利用现代物流和移动支付的便利,形成了隐蔽性极强的非法经营模式。
日前,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张某某等9人不等刑罚,退缴的违法所得均依法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