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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
2020-12-16 14:22:00  来源: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

  检 察 建 议 书

  清检四部建〔2020〕3号

  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清江浦辖区不少学校周边区域出现了许多以家庭住宅为主开设的为中小学生提供餐饮、休息、学习的场所(简称“小饭桌”)。中小学“小饭桌”作为一种新业态为家长们提供了很大便利,一方面学生家长需要有这样的市场,但另一方面由于其经营业态“四不像”,管理权责不清晰,同时此类场所散落分布于各居民区,具有规模小、条件简陋、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等特点,存在诸多漏洞、潜在问题和安全隐患,亟待规范。

  清江浦区检察院通过向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了解,发现近年来清江浦区涉及“小饭桌”的民事纠纷案件时有发生,涉及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为此,清江浦区检察院通过区法制办牵头由辖区各学校、各街道对辖区内的“小饭桌”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共统计“小饭桌”223家,该数据与你局掌握的情况有一定出入,证实有部分“小饭桌”还未纳入监管部门的监管之下。2020年10月10日,涟水警方通报了涟水县郑梁梅中学一初一女生在校外一代伙点发生意外后死亡的事件,引发社会关注,更将代伙点的监管提到了非常重要的位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淮安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淮安市校园周边“五小”食品经营者统一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清江浦区实际情况,建议你局作为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下面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调查摸底,健全监管网络

  根据前期掌握的“小饭桌”情况,进一步发动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就辖区“小饭桌”情况进行再摸底,确保不遗漏一家。同时根据“小饭桌”的分布情况,合理配置监管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并将相关信息向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通报,争取他们的配合与支持,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奖励基金,对相关人员发现监管线索的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

  二、加强执法力度,强化措施落实

  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近期修改制定的《清江浦区校园周边“小饭桌”经营者统一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牵头公安、教育、城管、消防、各街道等单位和部门对辖区内尚未纳入你局监管的“小饭桌”经营者上门进行检查,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准予经营,对需要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已纳入监管的“小饭桌”经营者定期实行回头看,保障《实施细则》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小饭桌”的监管涉及公安、教育、城管、消防、各街道等单位和部门,而你局作为区食安办组织协调机构,应积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加强日常协调工作,确保信息沟通顺畅,定期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形成“小饭桌”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请你局在收到建议书后一个月内将工作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回复本院。

  2020年11月5日

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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