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两级检察机关“护”优营商环境 “护”实民生福祉
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倾心化解八旬老人赡养难题
11月22日,农历小雪节气。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戴阿婆家中回访。虽然天气渐寒,但看到戴阿婆和老伴已搬到生活设施齐全的一楼房屋居住,养老生活有了保障,检察官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我要告我的3个儿子!老了老了,我们老两口连个住的地方也没有了。”今年5月,戴阿婆夫妇向清江浦区检察院递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
原来,戴阿婆和老伴都已年过八旬,又体弱多病,不仅常年吃药还经常住院,每个月的养老金只够负担医药费。老两口育有4个儿子,2014年老家宅基地拆迁,他们未自留份额,将所得的安置房屋和补偿款全分给了其中3个儿子,另一个儿子结婚后在女方家落户生活,未参与分配。戴阿婆生病后因行动不便只能坐轮椅,遂和儿子们书面约定将一楼的安置房分配给小儿子,两位老人随小儿子在该房屋居住生活。
今年3月,小儿子想将一楼的房子给自己的女儿做婚房,便将父母搬到了另一套位于四楼的房子里。两位老人搬到四楼后生活极不便利,但儿子们都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赡养义务,没法满足老人住低楼层房屋的需求。加之此前房款分配不均,导致亲子关系僵化,街道办就老人居住问题多次组织调解均未果。
“家事纠纷具有琐碎、敏感、复杂等特点,老人的居住问题单纯依靠支持起诉难以实质性解决,最好能让双方达成和解,真正解开心结。”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分析认为。
随后,承办检察官多方走访了解原委,向负责前期调解工作的街道办负责人及网格员了解情况,赴派出所调查核实两位老人的家庭情况。因戴阿婆生病住院,检察官还前往某镇卫生院详细听取老人的诉求,了解到戴阿婆和老伴的想法是让儿子们把宅基地还给他们,要么就出钱给他们买个位于一楼的房子。
梳理完案情后,承办检察官向戴阿婆的几个儿子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告知他们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作为成年子女应当承担的义务,并阐明拒养后果。儿子们表示愿意赡养老人,但认为目前家里已经有低楼层房屋,完全没必要再买房或租房,父母提出的诉求不符合实际。
为了形成双方都满意的方案,清江浦区检察院联合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道组成四方联动的临时调解小组,先后组织亲子双方开展四轮调解,针对赡养人应妥善安排老年人住房提出了十余种可行性方案,包括安排老人到各家轮流居住、重新为老人租低层房、将老人送养老院、将地上车库改造成住房等。
“将心比心克服困难,你的女儿年轻身体好,可以先住自家高层,把低层房腾出来给父母住,也是给自己孩子做榜样。”检察官融法于情劝导小儿子换位思考,并结合实际情况,努力化解家庭矛盾。最终,几个儿子都同意轮流提供低层房屋给父母居住。
终于,在各方的积极协调下,两位老人和儿子们达成了和解协议:3个儿子按先后顺序,以半年为单位,轮流提供一楼、二楼的适宜房屋供父母居住生活,并负责照顾父母的日常起居,父母的所有医药费开支由三个儿子平均分担。至此,这起事关老年人幸福生活的赡养纠纷画上了句号。
扬中市检察院专项监督规范预制菜生产经营
“我们已经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规范生产经营预制菜肴,并安装外置温度计,确保贮存过程温度湿度达标。”扬中市某餐饮服务经营者现场答复“回头看”的检察官。
2024年7月,扬中市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在辖区内开展了预制菜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行动。经对辖区两大美食街区以及1家商场餐饮集群实地调查发现,其中12家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同程度存在未规范设置预包装食品标签、未规范贮存速冻食品等预制菜肴、未使用清洁的包装材料存放直接入口的食品,以及未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卫生防护设施不完善等隐患问题,明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预包装食品、速冻食品、肉和肉制品等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2024年8月,扬中市检察院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相关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对相关经营者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实施监管,重点聚焦预制菜肴的包装、存储等各环节,同时强化预制菜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认知度,引导食品经营者守法、透明经营,推动预制菜产业的健康发展。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属地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对案涉不规范经营商户进行现场检查,督促相关经营者规范贮存预制菜肴,并根据实际情况安装外显温度计;同时针对1家商户存在的预制菜肴未张贴食品标签问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针对1家商户违规贮存过期食品问题现场作出责令整改及警告。
为保障监督质效,相关部门还积极延伸监督范围,对主城区步行街16家商户以及新坝镇辖区的12个村2个社区同步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排查类似问题并同步作出现场行政指导,并向相关经营者详细讲明了食品材料的采购、验收、存贮、销毁等方面的知识,以及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程序。
11月28日起,扬中市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等6家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检察官前往商超等地向市民群众介绍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并向群众宣传检察公益诉讼在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上的作用和意义,引导群众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关注度,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冬季行动”,切实以检察履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联合多家单位综合整治校外托管机构安全隐患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大丰区检察院联合多家行政执法单位,围绕未成年人校外托管安全保障开展专项活动,努力织密织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网。
大丰区检察院针对某涉未案件校外托管机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日常管理混乱等问题,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该机构现已停业。
检察建议发出后,大丰区校外托管机构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制定《校外托管机构联合检查方案》,通过实地走访、调取办学许可及履职情况资料等方式,对全区隐身于居民住宅区内的“黑托管”、无证照经营的托管机构进行摸排检索、调查取证。
经查,全区现有托管机构48家,其中存在无证托管、证件不合规等问题的机构共16家。机构经营者在利益驱动之下,为降低经营成本,利用居民住宅开办“小作坊式”托管点,怠于办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证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截至目前,行政主管部门已对16家机构进行相应行政处罚并完成监督整改。
大丰区检察院进一步联合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管理机制和校外托管行业长效监督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强化联动管理,规范设置校外托管机构准入“门槛”。同时,该院围绕托管机构及相关服务人员入职背景查询、强制报告义务、从业禁止制度等内容,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在校外托管机构发放强制报告宣传海报75份、签订依法经营责任状63份,进一步筑牢托管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力争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滨海县检察院携手残联共护残疾人权益
为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聚焦保障残疾人权益,增强基层工作人员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近日,滨海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残联共同召开三方联席会议。
会议中,三方立足各自业务职能,对加强残疾人权益保护、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等问题进行探讨。县检察院以近期制发的预防职务犯罪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为切入点,就案件办理中出现的人员管理、内部监管问题展开交流。
会后,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茅亿为县残联工作人员讲授预防犯罪和社会风险防控法治讲座。
课后,县残联理事长杜德路对此次法治课给予高度评价,听课人员表示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牢牢守住底线,不断增强担当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努力成为人民群众信赖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