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江苏检察网 > 头条 > 正文
的哥如愿踏上“春风十里扬州路” 江苏基层检察确保社矫对象“出得去、管得住、矫得好”
2025-04-02 09:06:00  来源:检察日报

烟花三月,江苏扬州迎来旅游旺季。“您上车坐好,咱们即刻出发,我带您看看‘春风十里扬州路’!”在仪征开往扬州市区的路上,的哥李某热情地为乘客当起了导游。这单看似平常的出租车生意,倾注了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检察官的努力。

李某是仪征本地人。2024年3月,听说出借银行卡能赚到外快,缺乏法律常识的他盲目跟了风,于今年1月20日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判决生效后,李某在仪征市司法局的监管下接受社区矫正。

春天临近,积极接受社矫的李某却焦虑起来:“开出租赚钱全靠旅游旺季撑着,如果不能去扬州市区跑生意,怕是连承包费都交不上……”根据规定,社区矫正对象每次离开居住地,须报经社矫机构批准。仪征是扬州市下辖的县级市,这意味着李某离开仪征到扬州市区营运,每次都必须走程序请假。

2月27日,李某向仪征市司法局提交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书。但一直未见答复。“迟一天就会失掉很多单子!”心急如焚的李某向仪征市检察院求助。

检察官深知旅游旺季对于的哥的重要性,随即展开走访调查,发现李某的孩子读寄宿高中,其妻靠打零工收入微薄,李某是家庭经济的支柱。犯罪前,往返扬州和仪征的跑车收入占了李某收入的大头。检察官还了解到,李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表现很好。

了解到李某的具体情况后,检察官又来到司法局。司法局工作人员解释了他们的顾虑:以往批准的跨区域矫正,须在确定的地点和确定的时间段进行,并打卡接受监管,因李某开车流动性较大,监管不易。

为了让李某一家的经济困难得到解决,助其更好回归社会,3月6日,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司法局工作人员等参加。听证员经评议一致认为,李某属因正常工作需要经常跨市、县活动,且其接受矫正以来的表现,足可证明其发生脱离监管的可能性较小,故可以一次性批准其六个月内自由跨市、县活动。听证会后,仪征市检察院建议司法局批准李某的申请,同时建议交通运输管理局将运营车辆轨迹数据共享给司法局,确保李某“出得去、管得住、矫得好”。

次日,司法局工作人员即将批准文书送到李某手中。

作者:杨健 杜慧子  编辑:刘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