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访谈]“最美禁毒人”施娟:专给有疑点的毒品案“找茬”

 

 

  施娟,2003年进入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从2011年开始担任禁毒委成员单位联络员,5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4次被评为南京市优秀禁毒个人,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荣立个人二等功;2015年获得南京市“十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称号;2016年5月,获得南京市禁毒委最美禁毒人提名。同年6月,在第五届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中获评侦查监督业务标兵称号。

  天道酬勤

 

  江苏检察网:今天是“国际禁毒日”,你所在的部门主要是承办涉毒案件,能不能给我们讲一下最近着手的禁毒活动?

  施娟:每年的“国际禁毒日”都有相应的宣传主题,今年提倡的口号是“无毒青春,健康生活”。确实,我们从办理其他部门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毒品犯罪案件中不难发现,毒品犯罪开始在朝低龄化发展。像一些不法分子,为摆脱自身的刑事责任,就利用青少年、未成年人进行贩卖、运输毒品,甚至在贩卖过程中引诱未成年人吸毒,使未成年人染上毒瘾,一些严重的就“以贩养吸”最后成为阶下之囚。

  围绕“无毒青春,健康生活”宣传主题,最近,我们院以普及合成毒品危害、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作为重点内容,安排检察系统兼职教师走进高校,为学生们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讲座。在课堂上,我们对“为什么要进行禁毒教育?”“什么是毒品?”“毒品的基本知识及毒品造成的危害”“怎样预防新型毒品?”“为什么吸毒后容易上瘾又不容易戒断?”“如何拒毒、防毒?”等等问题展开解答,让学生们了解树立正确人生观、道德观的重要性,增强自我防范毒品侵害的能力。

  江苏检察网:我们知道,你进入检察系统已有13年,算是“老兵”了。除了禁毒一线,之前你还经历过哪些岗位?

  施娟:不管在哪个岗位都能锻炼人。2003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我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侦监部门先从内勤岗位锻炼,主要负责全市审查逮捕案件质量的跟踪等,基本上都是在跟数据打交道,这些看似繁琐的事儿养成了我细致耐心的性格。2010年调到业务岗位后,我参与办理了省内首例国际邮包藏毒案、省内首例外国人偷渡入境案件、人大招生办蔡荣生受贿系列案、岱山保障房系列窝串案等。直到2011年,我开始从事禁毒联络员工作。

倍显干练的“老兵”施娟

 

  江苏检察网:你作为南京市禁毒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平常的联络工作主要是从哪些方面入手?

  施娟:目前,市检察院自办毒品案件主要是海关移送的走私毒品或者公安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我们在办理涉毒案件的数量上没有优势。所以,在办案之外我更多的是结合侦查监督职能,参与对下指导和法律监督。其中,重要的一块工作是担任禁毒联络员。

  工作中,我主要从三方面入手:一般先得提前介入、听取区检察院案件汇报参与的具体案件。随着大宗毒品买卖案件的数量增多,对重大毒品案件,区检察院都会第一时间向市检察院报告,便于市检察院掌握进展。同时,公安机关在查处重大毒品案件时,也会根据《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请市区两检察级院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意见。

  另外,掌握了全市毒品案件办理的宏观情况,还要抓紧调研,保证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和质量。比如,去年上半年,公安机关开展禁毒会战,提请批准逮捕的涉毒案件非常多,其中提请批准逮捕的人数就是往年同期的4倍,全市侦监部门批准逮捕的是往年同期的3倍。由于工作量非常大,我就根据这一阶段性的变化,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汇总,第一时间把相关信息向领导反映,跟进全市涉毒案件质量。

  最后,作为禁毒联络员还得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这好比是鸡蛋里挑骨头,给有疑点的案子“找茬”“挑刺”,针对性地找问题、再促成解决问题。大家都知道,毒品案件的隐蔽性很强,“零口供”就更多,这就对客观证据要求很高。像技术侦查、诱惑侦查等非常规侦查措施也经常用到,这时候对证据合法性审查要求就很严格。我一般会先收集好全市在涉毒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再统计调研,从同步录音录像、控制下交付、书证收集以及勘验、检查、扣押四大方面,梳理出16个具体问题与公安机关沟通,提醒公安机关注意提高取证质量。像今年涉毒案件的批捕率就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

  江苏检察网:在侦监办案过程中,哪些毒品案件令你特别难忘?

  施娟:在我刚担任禁毒联络员不久,海关以走私毒品罪向我院提请批捕了3名外国人,3名犯罪嫌疑人以错寄样品的名义,让不知情的国内外贸公司业务员代其签收、转寄国际邮递快件。这种借机非法走私海洛因入境的方式很隐蔽,从供货到收货一共转手了4次,运送过程始终处于人货分离状态。说实话,我当时也是接触毒品案件时间不长,这起案件又是涉外的,而且3名嫌疑人中有两人拒不认罪,我有些“忐忑”、真是没信心。

  最初,提请科里讨论案件时,大多数人都认为以证据不足定罪比较稳妥,只有分管处长支持我的意见,赞成揪住疑点别放过。等到正式逮捕后,海关的工作人员还特地跟我们进行讨论,因为这也是省内第一起以错寄样品为由的国际邮包走私毒品案。接下来,我一直跟踪到案件的后续起诉、判决阶段,最后,3名嫌疑人都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现在回头看,自己还是觉得蛮有成就感的,不过,当时在说理部分能更精准一些就更好了。

  另一起司法协助案件也是让我很深刻,因为这起协查案件是最高检逐级转交下来的。俄罗斯的一名毒品犯罪嫌疑人从南京买货拒认罪,为做好禁毒联络员角色,我多次跑到禁毒支队调取卷宗,又请公安机关重新找了相关人员取证、做辨认。当补证工作都弄齐弄全了,最后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空闲时,施娟“充电”看书

 

  江苏检察网:面对当前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检察机关除了不断加强侦监办案,还做了哪些应对工作?

  施娟:很多人对吸毒贩毒很麻木,现在的毒品都以新型毒品为主,对这些毒品的危害性认识不够,警惕性不强,社会上有些人把吸食新型毒品作为时髦的事儿,我们作为司法机关在禁毒宣传上面还要进一步加强。

  南京市检察院作为市禁毒委的成员单位,每次都会参加禁毒委统一组织的禁毒宣传活动,而且我们还通过日常工作来加强社会认知度、参与度。比如,区检察院侦监部门很多骨干在担任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注意收集日常工作中的合适案子,编写宣讲案例,对青少年加强远离毒品的宣传。

  除了“拉小手”活动,我们还会经常跟社区一起互动。通过党员干部进社区的支部活动,跟社区人员联手对居民们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好氛围。

  江苏检察网:听说,你最近获得了南京市禁毒委最美禁毒人“提名”,所公示的最美精神是“业务精湛,规范司法;注重调研,以案释法”。对此,你有何感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有什么新的打算?

  施娟:现在打击毒品犯罪形势很严峻,就我查处过的毒品案件中,大要案是逐年增多。以去年为例,我经手批捕的毒品案件,最多的达到30多公斤,10公斤以上的也不在少数。大量的毒品流向社会,危害非常大。

  这两年,毒品方面的司法解释更新很快,从《武汉会议纪要》《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7月1日将要施行的《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毒品犯罪案件的定罪、定性和程序都作了非常细致的规定。接下来,我打算跟踪一下这些文件在具体实践中的落实程度,着手做一些实务调研,进一步来提升办案效率。

施娟(第二排)在第五届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中

 

  这一次能被“提名”真的感觉既幸运又惭愧,因为在全市各行各业还有许多为禁毒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禁毒工作者,以及热心禁毒公益事业、品德高尚的杰出社会人士,他们都当之无愧是“最美禁毒人”。所以,我会以这次殊荣作为激励,继续做好禁毒宣传工作,办好经手的每一起毒品案件。

(特别感谢 徐晓红 对本文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