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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林林:为了万家灯火 从此风雨兼程
2021-08-16 10:04:00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浅蓝色短衬衫、制式蓝色领带,左胸前别着一只检察徽章,干练、庄严。眉头紧锁,嘴角微翘,这几乎是他每天的工作表情。严谨缜密、长于思辨,是他鲜明的办案风格。

  “他是天生的公诉人”“各方面都很优秀,是明星检察官”“心特别细,人也随和,还很低调”提起朱林林,同事们的好评如潮。2008年,朱林林通过公务员考试,成为了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北京奥运会开幕那天,他正式到工业园区检察院报到。“入职后,我们要举行宣誓仪式,当举起右拳的那一瞬间,我整个人激动得眼泪都快流下来了。”朱林林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仍然会激动不已。

  

  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每一个案件都要办成铁案”是朱林林追求的目标。

  2010年,朱林林收到一个容留卖淫案件,通过查阅案卷里的嫖客证言,他意识到该案可能存在重要证据——记载卖淫内容的账单。他提讯犯罪嫌疑人张某时,故意迂回设问“如何和卖淫女结算?不担心她们虚报次数多分钱吗?”,通过讯问确认本案存有重要的犯罪证据——账单。经过了解,案发时公安机关曾在犯罪嫌疑人张某开办的浴室查获了大量书证材料包括消费单,但未随案移交这些书证材料。

  发现公安机关可能遗漏了重要犯罪事实后,朱林林立即要求办案民警将相关书证全部实物移交。通过审查,发现账单上记录有日期、姓氏和“+10”“320”等数字。通过再次详细审讯犯罪嫌疑人,他们供述这些汉字和数字代表卖淫妇女姓名和价格。

  之后,朱林林与办案民警共同研究,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要求公安机关让犯罪嫌疑人、卖淫妇女对该账单一一辨别,并签字确认,分别固定双方的言词证据。最终在公安机关认定事实基础上,追加认定犯罪事实100余人次。

  通过自己的努力,挖掘犯罪隐秘的细节,让被告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引导侦查部门转变理念,重视固定客观证据。这时的朱林林,体会到了公诉职业带来的成就感。

  在感受职业荣誉感的同时,朱林林亦深感公诉人需要一个“强心脏”。公诉工作是多线程工作,手头有好几个案件同时运转是常事。审查案件更是单兵作战的情况比较多,经常要从这个案件思维调到另外的案件频道,“这得有一颗强大的心脏。”

  办案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

  2015年,朱林林调到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工作。这期间,他参加了30多起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

  “很多干部都很有能力,逻辑思维强,出口成章。很多人对管理的部门或领域如数家珍,非常有自己的想法。”朱林林至今办理过的违法干部中,有不少让他印象深刻。

  2018年深秋,朱林林奔赴北京,第一次参与办理省部级要案。在办案点,146本卷宗在房间墙边满满的码了一排。为了争取时间,他给自己定下日程表。每天审查完一起犯罪事实,七天内查阅完全部卷宗,熟悉所有案情。那段日子他“足不出户”,六点半起床吃早饭、看材料,十二点吃午饭,继续看材料,晚上八点商讨案情,十点整理阅卷笔录……每天工作时间至少在十五个小时以上,雷打不动,详细梳理——证据构成、行为定性、法律适用,最终完成10余万字阅卷笔录,反馈意见建议获得监委调查人员充分认可。

  “嫌疑人到案后,表面上态度非常好,我们问什么,他就答什么,但对我们始终保持着一定距离、有心结。”朱林林说。

  为此,他和同事搜集资料,详细了解嫌疑人的个人情况、简历、兴趣等,最终以犯罪嫌疑人成功处理某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为切入点,充分肯定其当时的能力和担当,以此打开了嫌疑人的“话匣子”。

  法庭上,这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在最后陈述时,他说道“作为一名曾经的共产党员,最后想为党做的就是,以自己为反面典型,教育他人、警醒他人”,并连鞠数躬对公诉人致以敬意。

  朱林林每次在审查这些案件时,总能发现这些干部有很多“光辉”的过往。以至于很多干部被查时,他们的家人都非常惊讶,“尤其是他们的子女,从小树立的榜样就这样崩塌了。”朱林林遗憾地说,“这些优秀的干部都是优中选优选拔出来的,国家培养很不容易。”

  为此,朱林林在工作中不就案办案,而是坚持惩治犯罪不是目的,通过惩治犯罪进而减少控制犯罪才是根本的理念。一方面他结合办案,发现相关单位、相关规定的不足和漏洞,通过走访发案单位、发放检察建议等方式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另一方面,他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和感悟,积极通过预防宣讲、案例分析座谈会等方式做好普法宣传。

  让办案传递出公信的力量

  法庭是公诉人的战场,公诉人在法庭上需要有“以不变应万变”的从容自信,更要回应群众关切,关注社会公信。

  2014年,朱林林承办了一起因拆迁引发的案件。该案控方、辩方和被害方意见相差悬殊,社会公众和舆论极为关注。作为公诉人,既要面对被告人、辩护律师作无罪、罪轻辩护和被害人诉讼代理人作罪重指控的压力,同时还要应对辩护律师和诉讼代理人共同指向拆迁违法的指责,三方角度各异、分歧明显,庭审情势错综微妙。庭审当天还来了很多被告人、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

  经过庭前的准备,庭审中,朱林林牢牢把握客观公正立场,围绕争议难点,结合执法记录仪图像、以具有画面感语言向法庭、向旁听群众细致还原了“核心”打斗过程。

  “当我将打斗经过说完的时候,家属眼中的怒火和不解消失了,并渐渐归于平静。”朱林林说当他离开法庭的时候,看到家属的一种释然和解脱。

  从检十年,办案十年,朱林林累计办理各类案件800有余,近年来更是参与办理了一些在全省,全国有着一定影响的案件。2019年他参与办理上级交办至苏州的首个省部级要案——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某某受贿案。艾某某系国家监委成立后首个投案自首的中管干部,该案是国家监委移送检察机关时首次明确建议减轻处罚的案件,是全国首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最终减轻处罚的原省部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办案中,其与团队成员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充分贯彻党中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实现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该案入选全国法院2019年十大刑事案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中国证监会原主席刘士余等中管干部调查通告中多次引用该案,指出该案具有强大示范效应。

  朱林林曾提到,“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无论是对谁,除了严峻的面孔,它还是有温度的。我们检察官的职责之一就是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这种人性的温度,这也是我一直在探索的”。为了树立法治的权威,为了避免神圣的法律蒙尘,他坚持客观全面获取每一份证据,不遗余力探求案件的本真。像雕塑师精雕细刻每一幅作品,让每起案件都展现着完美,承载着公正。踏上了从检之路,从此便风雨兼程。无悔于神圣的检徽,只为了万家灯火的安宁。他是朱林林,一名怀揣着理想的新时代检察官。

作者:  编辑: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