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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探索建立“司法碳汇异地认购”生态检察机制
2023-09-21 09:40: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9月13日,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与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检察院、旌德县委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会签《关于建立林业碳汇案件办理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探索建立“司法碳汇异地认购”生态检察机制。

旌德县是国家级生态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安徽省首家碳中和试点县。此次跨区域多部门协作,确定旌德庙首林场作为碳汇的持有方和开发方,林业碳汇异地认购将在第三方机构的协助下执行碳汇的计量,由溧水区检察院、旌德县检察院、旌德县林长办协同监督碳汇认购和交易的实施。

“认购碳汇替代生态修复”是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新探索、新举措。两地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司法碳汇异地认购”机制,有效破解了长三角地区土地资源紧张、生态损害修复履行周期长、损害赔偿金存放监管难等问题,有助于更好地实现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态修复效果,进一步提升区域生态治理法治化水平。

作者:邹旸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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