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检察院的帮助,小玲的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我们一家的日子现在越过越有盼头了!”近日,老张在接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回访电话时说。
老张是该院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的申请人,他口中的小玲是其13岁的孙女。小玲的父亲长期在外打工,其母患有精神疾病,小玲自记事起便跟随老张一起生活。2022年5月,独自放学回家的小玲被陈某带至其暂住地后被性侵。2022年11月,吴中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2月,经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案结事了情未了——小玲系未成年人,有精神发育迟缓等健康问题。如何照亮小玲前行的路,成了检察官的心头牵挂。承办检察官及时将线索移交控申部门。
经调查核实,因母亲遗传,小玲精神发育迟缓,有一定的精神残疾,平常生活中也不能正常沟通交流,反应迟钝。由于其家人不了解相关政策,小玲没有办理残疾人证以享受相关补贴。案发后,老张夫妇轮流在家陪伴照顾小玲,其家庭经济本就困难,如今他们无法出外打零工,经济情况更加窘迫。
据此,控申部门决定对小玲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了提升司法救助的高效性和及时性,第一时间开通未成年人救助“绿色通道”,在5天时间里完成了申请发放8000元司法救助金的工作,切实纾解了小玲家庭面临的急迫困难。
司法救助只能解一时之困,并非长久之计。如何帮助小玲开具残疾人证发挥长远帮扶效果,是压在检察官心中的一道难题。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牵头,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和区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研究如何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联合发力的救助局面。
经磋商,区民政局联合区残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成功帮助小玲办理了残疾人证,并将其列入吴中区困境儿童名册,使其享受到每月1225元的专项经济补贴。“我们刚拿到小玲的残疾人证,心里踏实了。”老张激动地告诉检察官。
除了物质救助,精神关怀也不能少。鉴于小玲精神创伤导致情绪不稳定的情况,吴中区检察院还联系地方政府儿童专员、心理咨询师和社区工作人员,共同提供残疾康复和心理疏导服务,检察官定期向儿童专员了解其心理情况,帮助安抚情绪。
此外,吴中区检察院还与小玲所在学校、村委会共同成立关怀小组,日常帮助小玲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促进其健康成长。检察官告诉记者,小玲的父亲选择回乡陪伴孩子,如今一家人已团聚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