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司发展得很好,感谢你们帮助我解决后顾之忧!”11月16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检察官与该区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回访已解除社区矫正的杨某时,杨某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表示认可。
杨某是苏州某公司销售总监,曾因犯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后在吴江区松陵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由于公司安排的洽谈业务较多,杨某需向松陵司法所申请办理请假外出手续。然而,对于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而言,前三个月为严管期,司法所对此类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管理较为严格。
吴江区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得知上述情况,经审查了解杨某的基本情况和企业经营发展需求后,根据此前签订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请销假管理细则》,建议司法局审批通过杨某的请假申请,并由松陵司法所对其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在开展个别化教育的同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加强监管。2023年4月,杨某顺利解除社区矫正,正式回归社会。据了解,杨某在社区矫正期间为公司签订合同订单达1.2亿余元。
据悉,杨某的情况并非个例。近年来,吴江区检察院依托区域协作,不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管理的检察监督,切实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2022年以来,吴江区申请跨区域请假外出经营、就医、就学等社区矫正对象共计390人次,未发生一起脱漏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