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桩事终于了结了,可以踏踏实实过个好年!”在整装待发的货车前,连云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向检察官表示感谢。今年1月,江苏省无锡市检察院联合新吴区检察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一起跨越两地、历经三级法院六次审判、耗时二十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04年9月18日,连云港某公司将合计31.61万元的394台热水器、油烟机从连云港运往无锡。无锡某公司于次日收到该批货物,法定代表人沈某在发货清单上签名并注明“代收到货”。
2006年11月,因向无锡某公司主张货款未果,连云港某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无锡某公司给付货款。法院一审支持连云港某公司关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的诉讼请求,判决无锡某公司给付货款31.61万元。无锡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无锡某公司仍不服,向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2009年2月,省高级法院作出再审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指令某法院审理。法院再审审理后判决驳回连云港某公司的诉讼请求。连云港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连云港某公司不服再审判决,长年在连云港、无锡及省级机关申诉,并于2022年向无锡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感到了压力。双方当事人诉讼十余年,积怨较深,处理不好会激化矛盾。
为此,无锡市检察院启动上下级联动办案机制,与案涉电器存放地的检察院联合办理该案,更好发挥地域优势,方便化解矛盾。检察官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及各自诉求。经反复沟通,双方均愿意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进行和解,以期一次性解决多年纠纷。
虽然有了和解意愿,但在和解方案上再次闹崩。“我不同意就地折价处理,货都放了这么多年了,根本卖不出多少钱。”“运回连云港也可以,但是万一少了怎么办,你也得赔偿。”双方关于和解条款有着诸多争议。
为尽快化解矛盾,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检察机关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的同时,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向双方分析利弊,反复沟通和解方案。最终,2023年12月,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连云港某公司向无锡某公司支付10万元,案涉电器归连云港某公司所有;当面交付结清,若货物缺损,按照每台350元进行赔付。
元旦假期刚过,连云港某公司即联系检察官,请求检察机关现场监督案涉电器的清点工作,394台案涉电器无一缺漏。
2024年1月,在检察机关的全程见证下,案涉电器终于拂去积灰、被搬上了回“家”的货车,394台装满了整整三卡车。整车待发之际,双方握手言和,一场历时二十年的矛盾纠纷终于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