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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那抹蓝 金湖县检察院能动履职守护绿美湖城
2024-03-19 09:45: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江苏省金湖检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杉青水秀荷美”的生态环境,以高质效检察公益诉讼履职为金湖打造“现代化水韵湖城、都市圈荷美田园”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保障,给水乡金湖增添一抹亮丽的“检察蓝”。

“在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方面持续深挖案件线索,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共建共享美丽家园。”金湖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海波表示,近年来,该院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讲好绘就美丽金湖生态画卷的生动故事。

部门协作

形成生态保护合力

“这棵古树陪伴我们好多年了,我们小时候就在这棵古树下面玩耍。现在古树保护得这么好,我们心里高兴啊!”七十多岁的周大爷激动地对检察官说。

一年前,该院接到“公益损害观察员”提供的线索,反映该县某街上有一株299年树龄的槐树,生长环境恶劣,周边环境脏乱差。检察官对全县19株古树名木进行实地踏勘,发现这不是孤例,古树保护状况堪忧。

该院牵头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局、绿化委和部分养护单位形成合力保护19棵古树,对全县现存的19株古树开展了全方位体检,一树一策制定生长复壮方案。每棵古树都有了“挂牌”身份证,不仅从法律层面给了古树身份,使其得到有针对性的系列保护,还从社会层面起到了宣传、约束作用。

自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启动以来,该院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巡查、联合督查“三联”机制,做到涉生态问题及时通报、重点环节及时磋商,实现跨部门协作联动、协同推进。一年来,已召开联席会议6次,开展联合行动10次,共同推动解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盗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河道等突出问题。

检察监督

找准生态保护平衡点

有温度的司法,一直是金湖检察探索创新的方向。该院积极发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职能,护航“项目为王,环境是金”战略,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推动处置千吨重金属超标工业污泥,消除土壤污染隐患,为国企项目建设按下“加速键”。

该院通过融合履职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达成赔偿协议,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并对该企业启动合规考察程序,护航民企发展,该案入选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备选案例。

“在诉前程序能实现保护公益目的,公益受损的状态消除,我们不再进入诉讼程序。”该院副检察长吴东彪说,这真正体现了公益诉讼中法律监督的刚性和柔性。

实施公益诉讼五年多来,金湖检察在法律监督的刚性和柔性之间,以司法温度找准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平衡点。

该院还积极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机制创新,让“还静于民”拥有法治保障,推动金湖率先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全市唯一、全省领先,被省检察院专刊推介,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办理的督促整治某建材公司噪声污染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技术办案典型案例。

宣法说理

乐做生态文明传播者

金湖检察常态化开展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生态保护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与我们日常生活、生产相关的环境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爱护环境,共建美丽家园。

充分发挥法治教育“三个课堂”作用,结合“线上+线下”“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栏”等形式,宣传生态文明保护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和游客增强保护意识并参与保护行动。检察官还结合自身办理的生态环境资源损害赔偿典型案例讲解破坏生态环境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并鼓励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身边水资源污染、土地资源破坏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线索,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该院积极服务保障金湖全域旅游发展大局,原创了MV《金湖可采莲》,建立服务保障金湖全域旅游发展“六个一”工作机制,有力宣传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工作,擦亮了“美丽生金”地域形象。

作者:郎建强 严广雨 何安林  编辑:夏禹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