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老年人爱好收藏,便向老人推销“文玩字画”,让老人误以为这些能高价变现而持续买入,当老人没钱购买时,他们就盯上了老人的养老房。江苏省无锡市年逾七旬的胡阿姨就因为购买“收藏品”被诱导进行了房屋抵押,不幸被犯罪分子骗了两套房产。5月15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宦某依法提起公诉。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老人一步步落入收藏圈套
2018年,胡阿姨被两个小姑娘拉到一家藏品店,店里销售员殷勤款待并向她介绍起收藏品,分析这些收藏品的价值及升值空间。抱着高额回报的心理,胡阿姨购买了一套第四版人民币和一套第五版人民币。
之后,这家藏品店经常对胡阿姨进行电话回访,推荐藏品,还不定期地组织活动。胡阿姨成了这家店的常客,购买了近50万元的字画、纪念币等,其中有20万元是向亲戚借的。胡阿姨说:“这家店承诺帮我转卖我购买的这些藏品,还说肯定能获得更多的回报。可近一年内都没有人购买。”
2020年,胡阿姨被亲戚催着还款。焦急的胡阿姨在一次活动中认识了另一家收藏品公司的杨经理(另案处理),他看过藏品后告诉胡阿姨:“你手里的藏品很值钱,我们可以帮你带去外地的贸易会上出售,价格肯定翻倍。不过店里有规定,你必须在我们这里购买30万元的藏品,一起转卖利润更高!”但胡阿姨已拿不出钱,此时杨经理给了她一个方案:找宦店长借钱!
抵押房屋借款继续买藏品
听了胡阿姨的情况介绍,宦某表示可以帮忙想办法,在得知她名下有两处房产时,当即建议胡阿姨拿出一套小一点的房子进行抵押,“你绝对不会亏,等我们去贸易会卖了藏品,肯定会帮你赚回来。”宦某拿出一些投资案例告诉她这些字画收藏品之后的价值将会翻倍,胡阿姨便带着自己的房产证和宦某一同去了房产交易中心。
由于眼睛老花看不清合同内容,在宦某的口述下,胡阿姨在合同上签了字,之后收到了25万元借款。按照之前的约定,胡阿姨用18万元购买了宦某店内的几幅字画,剩余的7万元被宦某以房屋过户需要手续费、借款需要支付利息为由转走。胡阿姨仅带走两幅字画,其他的都放在宦某店里等待出售。
2021年,观望一年的胡阿姨发现自己的藏品还是没能卖出去,于是多次联系宦某,对方给的答复均是:现在行情不好,交易会延期举办,还得再等等。而到了年末,宦某却告诉胡阿姨,25万元借款已经到期,必须还钱了。
亲戚的钱还没有还完,房屋抵押的借款又都买了收藏品,胡阿姨一下子慌了。此时,宦某又向她提出了一个新方案:将其名下的自住房进行过户抵押,拿到贷款后还借款,这样之前房子的抵押就解除了。胡阿姨信了宦某的话,把房子的房产证给了他,跟上次一样,宦某负责准备材料,胡阿姨签字。
两套养老房均被骗子过户
“你们家这套房子是不是卖掉了?”2023年7月,收水电费的工作人员问胡阿姨的儿子小陈,小陈当时觉得奇怪,而当他缴费时,发现水电费已被别人交过了。在儿子的多次追问下,胡阿姨坦白了一切,小陈到房管中心咨询,发现胡阿姨名下的两套房产早已被过户。
2023年8月8日,胡阿姨和小陈选择了报警。8月18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9月7日,宦某、陆某、钱某三人被抓获归案。
原来,在胡阿姨抵押第一套房时,宦某就联系到陆某(另案处理),由陆某与胡阿姨在2021年1月7日同时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担保合同、借贷合同,并于同日将上述房产过户到陆某妻子名下。双方约定:胡阿姨以本人名下的房产为担保,房产买卖合同的签订以及房屋过户的目的是保障借贷合同的履行,双方无真实买卖意思,只有在借款人胡阿姨违约且无法归还借款的前提下,陆某在补齐房产买卖合同约定的近40万元后,才可行使该套房产的处分权。然而,2022年10月,陆某在借款合同仍在履行中的情况下,私自将这套房产挂卖并售出。
第二套房是由宦某联系房产中介工作人员钱某(另案处理),通过虚构二人之间的债权债务,于2021年9月6日将胡阿姨名下该套房产过户至钱某名下,由钱某作为该套房产的所有人进行抵押贷款。2021年9月至2023年2月,钱某将该套房产先后进行了5次抵押贷款,共计抵押贷款190万元。胡阿姨仅分得30万元,并先后于2021年9月至10月用于提前归还陆某的欠款及利息共计27万元,但陆某并未归还房产。
另外,司法鉴定显示,胡阿姨之前购买的名家书画共价值数千元。经查,2020年8月至2023年6月,宦某以虚构升值、代销收藏品、邀约入股为由骗取包括胡阿姨在内的两名被害人共计100余万元。滨湖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宦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