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等17人诈骗案在如皋市法院开庭审理。如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海晏出庭支持公诉,如皋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明渠担任审判长。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针对性地进行庭审讯问,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就案件事实认定、量刑情节、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准确提炼案件争议焦点,并对辩护人的意见逐一进行答辩。庭审最后,何海晏还对被告人开展了警示教育,揭示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希望被告人能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脚踏实地改造自身、回报社会。现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了“法治课堂”的功能,实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合议庭充分听取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组织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充分保障各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最后陈述阶段,17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真诚忏悔。本案将择期宣判。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的具体体现,更是示范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有效途径,充分彰显了法检两院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惩治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