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理念,积极推进“行动支部”工作法,成立“护企先锋”“驻警快检务”“检护长江”等行动支部,在重要任务、重点工作中冲锋在前、攻坚克难,以高质量党建引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行动支部组建的2个办案团队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办理的1件案件获评首届全国检察办案故事,10件获评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护企先锋”在优化营商环境中行动。该院精准对接企业所需,组建“检企之约”志愿服务队,开展“检察服务进百企”“检察开放日”“企业家沙龙”等活动,精准回应企业所需,被评为张家港市理论宣教优秀项目。同步建设企业法治护航中心,夯实线下宣传阵地,被评为苏州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履职尽责服务大局,依托“护企先锋”行动支部组建护企办案团队,办理企业犯罪案件150余件,帮助相关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稳定数百人就业,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服务保障当地企业健康发展。
“驻警快检务”在维护稳定大局中行动。该院打造轻罪治理样板,充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健全完善20余项配套措施,推动建立“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和1个分中心、2个工作站和3个实践基地,深入做好不起诉后非刑罚处罚、受损法益修复以及犯罪预防等三篇文章,相关做法获全省检察机关现场会推广、被省检察院专题调研。着力矛盾纠纷化解,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羁押必要性审查、司法救助等举措促成和解,帮助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执行监督案当事人在事故发生11年后、终结执行10年后获得赔偿52万元,案结事了人和。协同发力提升质效,主动与相关党委党支部建立党建联盟,依托支部开展业务讨论、专题培训、技能竞赛、庭审观摩评议等联培联训,进一步统一办案理念、证据认定标准、法律理解适用等。
“检护长江”在生态环境保护中行动。该院着眼长江生物、水体、环境等资源,开展打击、保护、修复、治理一体履职,先后结合办案推动长江苏州段江砂盗采执法司法协作、长江船舶、码头排放污染治理等工作,一起污染环境案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2次在全省专题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与长江沿岸的南通如皋、泰州靖江两地检察机关建立会签机制,携手加强长江下游流域生态保护。与相关部门会签实施意见,针对公益侵害程度轻的非法捕捞等案件落实社会公益服务工作,已有十余名当事人参加普法宣传、义务巡江、增殖放流等社会公益服务,有效强化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长江大保护意识,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