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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大健康 守护“夕阳红” 金湖检察公益诉讼推动电费结算优惠政策落地落实
2024-12-19 08:58: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请问是金湖县检察院何检察官吗?我是‘益心为公’志愿者,我向你们反映一个问题,某养老机构老年人舍不得开空调,说家里的电费比养老机构电费低很多,国家已经出台了老年人用电的优惠政策,为什么还没有执行到位啊?请你们关心老年人养老问题啊!”

国家针对养老服务企业专门出台了一项优惠政策,其中就有养老机构和居民用电同价的优惠政策。可是,在这些养老院,这项惠民的政策还没有惠及老年人。如何将最高检的“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到位,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检察官带着疑问,走访了多家养老机构,才得知不少养老企业还不知道有这项惠民政策,一直按照企业用电价缴纳电费。

如何让国家的惠民助企政策落地开花,针对能否主动执行电费结算优惠政策问题,金湖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举行了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在评议中,大家意见非常集中,认为国家用于老年人的惠民政策,相关单位和部门应该积极主动作为。

政协委员、志愿者刘家衡说:“电费结算优惠是国家扶持养老产业发展、保障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政策,电力行政监管部门应当践行服务型政府理念,作为电力部门加强政策宣讲,主动执行国家惠民政策。”

听证会后,金湖县检察院向电力行政监管部门制发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供电企业对特殊对象落实优惠用电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补办优惠用电手续。

同时,金湖县检察院还与县政协对接,转化形成社情民意《关于打通政务数据流转“壁垒”破除电费结算优惠政策落实渠道“梗阻”的建议》,县领导高度重视,形成了齐抓共管、共同发力的态势,由“我管”变为大家“一起管”。该院还联合相关部门,搭建共建共享“特殊对象优惠用电”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此模型达到了办理个案到办理类案的社会效果,该模型已在全省推广运行。

截至目前,经金湖县检察院检察建议推动和模型运用反馈,县电力部门累计为1000余户特殊困难对象和11家养老机构办理电费结算优惠手续。该案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专刊采用,得到省、市、县相关领导的肯定,并被“江苏政法机关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推介。

作者:顾善俊 郑文 郎建强  编辑:颜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