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紧扣“抓数据质量就是抓办案质量”理念,压实数据填录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提高业务系统使用和填录规范化水平,推动各项数据填录工作落实落细,确保业务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及时,更好为检察决策和业务指导提供数据支撑,服务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智能监控与人工审核联同,抓实日常巡查。该院充分利用“数检通”“苏查查”等智能辅助软件进行案卡常规巡查,确保智能辅助软件中检测出的问题“日日清”。同时设立周五、月末“专项数据核查日”,通过对异常数据及智能核查未覆盖的核查点进行人工审核查补位,杜绝数据错漏。案管部门通过日常“案卡审核-发现问题-反馈整改-二次复核”常态化巡查整改,确保全院案卡准确率100%。
专职与兼职数据管理员联动,压实人员责任。该院明确案管部门数据审核责任,检察官助理或书记员担任兼职数据管理员,协助员额检察官承担数据主体责任。案管部门专职数据管理员对日常和专项核查发现的问题,直接与兼职数据管理员对接,督促整改;兼职数据管理员对组内案卡信息尤其新更新信息即填即查即改。8名兼职数据管理员及时完成500余个案卡信息自查自纠。专职数据管理员向兼职数据管理员提醒督促100多个问题数据,均得到有效整改反馈。
指引服务与督查通报联合,夯实工作规范。为从源头上确保数据准确,该院案管部门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填录标准和说明》为教材开展案卡填录小课堂培训,并对上级院数据通报点及该院案卡高频易错点进行梳理,制作图文规范指引12份,汇编案卡填录指引70条,形成“随手小册”,不断提升办案人员填录水平。对案卡问题整改不及时、屡纠屡犯的情况,案管部门发出流程监控通知及书面通报,倒逼办案人员规范填录,有效提升数据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