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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外影视资源搬进“墙”内卖 南通通州湾检察办案同时深化著作权保护执法司法协作
2025-01-17 09:11:00  来源:检察日报

从境外网站下载热门影视作品,并在国内搭建网站用于发布,通过销售网站会员的方式进行牟利。经江苏省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检察院(下称“通州湾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6.7万元。

周某是一名追剧达人,从大学时便开始观看各国影视剧,时常“翻墙”从境外流媒体网站上下载最新资源。2021年8月,周某突发奇想,觉得自己可以开办网站,与有共同爱好的网友分享新剧。因周某曾在传媒公司工作,有相关技术经验,很快他自建的视频网站就上线了。为了维护好网站,周某还下载了很多视听作品,上传至自己的网盘内,并陆续将网盘下载链接发布至网站,供网友下载观看。

运行一段时间后,周某见网站初具规模,又觉得自己为了打理网站花费了很多精力,理应获得一些报酬。于是,2021年12月,周某对网站进行了升级,设置了会员权限,要求只有付费25元(2023年调整为40元)购买会员,才有资格下载视频资源。因会员价格优惠,剧集更新比较及时,网站会员增长迅速,会员费也源源不断地进入周某的口袋。

2023年7月,南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网络巡查中发现周某的网站涉嫌侵犯著作权,遂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24年9月,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将该案移送通州湾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该案系侵犯境外视听作品著作权的新型案件,案涉30余个国家的1000余件影视作品,作品权属复杂,如何精确认定作品数量是个难题。对此,承办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对周某的3个网盘进行重新提取、固定,经重新复勘并提取电子数据,依法核减了周某从境外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部分影视作品数量。

最终,承办检察官审查查明,周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发展网站会员2000余人,违法获利6万余元。经相关机构认定,周某自建的视频网站内有275件2148份(一集为一份)视听作品未经许可被使用。经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周某认罪认罚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2024年12月,通州湾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周某提起公诉。法院近日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以办理该案为契机,通州湾检察院积极与南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沟通协调,签署《著作权保护民行、行刑衔接合作备忘录》,协同开展案情通报、线索移送、行刑反向衔接、法治宣传等工作,深化著作权保护执法司法协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

作者:卢志坚 缪宇  编辑:王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