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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检察院支持起诉让赡养不“欠费”
2025-01-17 09:12: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近日,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徐贵娟来到了红窑镇朱集村花爷爷家。86岁的花爷爷和87岁的朱奶奶,坐在小儿子家的楼房里,阳光透过门楣洒在他们身上,温暖和煦,驱散了所有的寒意。

“快进屋坐。”朱奶奶热情地招呼着。

“今天来,主要是提前给您拜年,另外是想了解一下,这个月您的子女有无支付赡养费。”

事情还要从2024年7月说起。连续多天的暴雨让地势低洼的花爷爷家老房子被淹,水位一度涨至花爷爷的腰际。村干部担心老房倒塌,安排他们暂住到儿子家。可两个儿子却互相推诿。

村干部联系了村里的法治顾问徐贵娟。徐贵娟了解到,两位老人育有三个子女,先后成家后和老人分开居住。花爷爷、朱奶奶以前还能靠种地为生,但现在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经常需要住院治疗,而老两口除了国家高龄津贴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子女们因为分家、分地等矛盾拒绝支付赡养费。徐贵娟建议老人到法院起诉追索赡养费,检察院支持起诉。

2024年9月18日,涟水县法院作出判决,由花爷爷的小儿子负责照顾两名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另外两名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每月25日之前付清,老人医疗费用扣除合作医疗报销后,由三名子女共同承担。

考虑到家庭矛盾由来已久,也为了实现更好的普法效果。涟水县检察院建议法院到村委会公开宣判,徐贵娟就三人此前拒绝照料生病父母、拒绝支付医疗费等行为进行训诫,告知其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可能涉嫌遗弃犯罪。徐贵娟为老人申请了司法救助,并协调当地政府将他们纳入重大节日优先慰问对象。

“孩子们都能按时支付生活费,我们现在吃饱穿暖,很满足。”朱奶奶开心地说。

“法治顾问经常在村里开展普法活动,村民们现在都懂得孝敬父母是法律义务,村里敬老爱幼的风气也越来越好。”朱集村党支部书记介绍。

作者:衡亭亭 郎建强  编辑:王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