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泰州市检察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下面让我们通过案例故事回顾2024年泰州检察工作。
检察故事
仅用4天为14名民工追回工资
14名工人最后核对了欠付工资后,与某公司签订了《工资结算确认书》
2024年1月22日,王某等14名工人来到高港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检察官,我们从2022年6月起就在某医院幕墙工程项目上做工,现在工程早就完工了,我们还有20多万元的工资没拿到。工友们都是外地来泰州打工的,都等着早点结清工资回去过年呢。”王某激动地说。
检察官金秋桦一边安抚王某情绪,一边查看王某等人带来的材料。为了解案件真实情况,金秋桦当场对接工程项目承建方某公司。很快某公司回复:按照合同约定,工人的工资是每个工作日300元,2023年3月工程竣工时,就已经通过农民工实名制通道支付了全部工资款了。
金秋桦向民工们追问:“公司称已经支付了全部工资,这20万元工资欠款是什么钱?”
“我们都是杨老板从东台招过来的,他答应每个工作日给400元工资,现在到手的工资才300元,差了100元呢。”王某说。
“公司提供的合同显示,公司与你们约定的工资为每个工作日300元,但是根据你所说的,杨某这边却按400元结算,两者之间有较大的出入,这是怎么回事?”金秋桦继续追问。
“杨老板说,这是他从公司分包过来的工程。我们的合同虽然是跟公司签,实际上却是跟着他干。合同以外的工资差额,由他现金支付。”王某继续补充。
金秋桦理清案件前因后果后,向工人们解释道:“这是一起违法分包引起的劳动争议,争议焦点在于工人工资的具体结算方式。目前杨老板失去联系,他的口头承诺无法印证,也没有证据证明公司同意400元的日薪标准。”金秋桦向工人们释明法律规定以及法律风险。
考虑到王某等都是外地人,在泰州吃住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金秋桦答应一定在年前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让他们能安心回家过年。
当日,案件受理。经过调查,高港区检察院了解到,每个工作日300元的工资标准与市场行情明显不符,也远低于该工程其他班组的同工种工资标准。检察官随即与职能部门共同对接公司,指出公司将项目主体工程分包给包工头杨某是违法的,要对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经协调,该公司表示愿意先行支付农民工差额工资,但也表示无法按照农民工要求的工资标准支付报酬,承诺按大工350元、小工320元的日薪标准结清劳动报酬。
对于这一方案,工人们表示接受。为了减轻农民工负担,提高农民工报酬的支付效率,金秋桦与该公司、工人们反复对接,确定14名工人的欠付款项共计120580元。
2024年1月26日7时,高港区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会委员陈新和该公司负责人,带着拟好的支持起诉申请书、工资结算确认书等材料奔赴盐城东台。11时许,14名工人最后核对了欠付工资后,与某公司签订了《工资结算确认书》。未作停歇,陈新带着工人们的确认书等材料,赶到高港法院进行司法确认,高港区法院为此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当日下午5时45分,陈新对14份盖有人民法院印章的司法确认书一一拍照,并发给对应的工人确认。随后,某公司当场结清全部工资款。
“涉民生案件是检察院的工作重点。”陈新说,高港区检察院将探索形成互助协作机制,邀请法院、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门,共同召开农民工讨薪联动工作机制磋商会,互相通报各自掌握的农民工欠薪事项,合力解决遇到的矛盾难题。
检察故事
53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被纳入“白名单”
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向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送达检察建议
2024年新学期开学后,泰州市姜堰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双减”办)更新了53家全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白名单”。新学期新面貌的背后,与检察机关以司法保护推动末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的联动发力息息相关。
姜堰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猥亵儿童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曾因强制猥亵他人,于2014年10月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2018年5月,张某某被该区某棋类培训机构招聘为围棋辅导老师,2023年5月至7月,张某某利用工作便利,多次当众猥亵未成年学员。该院走访调查了多家校外培训机构,并向公安、教育、市场监管、文体广旅等多部门了解情况,发现存在校外培训机构未经批准而设立的情况,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未落实从业查询制度。
为消除末成年人校外培训期间安全隐患,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落实从业查询和禁止制度持续落细落实,该院向区“双减”办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区“双减”办牵头在全区开展包含从业查询等内容的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会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从业查询和禁止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数据库、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数据库,强化了基础数据库的动态更新。
与此同时,该院依托共享数据,同步提取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的生效刑事判决数据,汇聚整合成犯罪记录信息库,创建校外培训机构人员从业禁止模型。定期将基础数据库与犯罪记录信息库进行交叉碰撞比对,识别推送未经批准设立校外培训的机构、涉刑事犯罪从业人员、末依法跟进作出“限制从业”行政处罚、法院“从业禁止”判决末得到履行等4大类监督线索。
截至目前,该院依托模型,对全区310余家校外培训机构、1088名从业人员开展从业查询“回头看”,针对核查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镇街发出检察提示函8份,督促对16家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或责令整改,对19名问题人员解聘或调岗处理。此外,该院积极开展“行刑双向街接”,调阅行政卷宗20余册,研判并移送法律监督线索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