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干警实地走访新能源物联网上市公司智造车间,开展调查研究,就更好护航企业发展听取意见。
2024年4月,睢宁县检察院赴姚集镇古黄河万亩果园开展“春风行动 普法助农”活动,将普法课堂搬进田间地头、果园农场。
2024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党员干警赴辖区工地开展“守护劳动者 检察先锋行”普法宣传活动。
2024年6月,丹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实地走访美容美发等消费场所,开展预付消费领域专项调查。
2024年8月,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在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综合服务中心设立窗口,为新业态群体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2024年9月,兴化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团干警走进兴化市文峰小学,开展“安全上网 健康成长”网络安全宣传活动。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江苏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不断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2024年,江苏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和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高质效履职实践交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新答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温度。
聚焦中心大局
同向发力护航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的“四个走在前”“四个新”等重大任务,是江苏检察机关始终与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中心”和“大局”。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江苏检察机关聚焦更高水平平安江苏建设目标,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6955人、起诉102306人。
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同时,江苏检察机关主动融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先后推出涉企刑事“挂案”清理专项行动等45个项目,为巩固和增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提供法治保障。一年来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652人。
宝应县检察院在办理丁某某等15人假冒记者敲诈企业案时查实,丁某某等15人冒充记者等身份,以曝光企业环境污染等负面舆情相要挟,向10省份300余家企业单位敲诈勒索财物、强制征订“三无”杂志,涉案金额200余万元。2024年4月,该院依法对丁某某等15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提起公诉。
有呼即应,无事不扰。江苏检察机关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南京园区检察官工作站、苏州企检服务中心、南通“企明星”法治宣讲团、泰州“点单式”法治服务工作法等做法受到企业欢迎。
围绕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江苏检察机关自觉服务省委“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目标任务,围绕物联网、高端装备、大健康、绿色能源等重点产业,出台检察服务举措,依法保障科技创新,先后办理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681件。
张某等11人在未获取某科技公司许可的情况下,通过购买零部件重新组装的方式,假冒正品对外销售,非法获利890余万元。2023年10月,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依法对张某等11人以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2024年6月,张某等人被依法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赔偿被害企业580万元。
保护好新能源各方合法权益,才能更好地发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2月,常州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新能源车险“投保难”线索,依法向有关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9家保险公司建立联保机制,实现新能源汽车应保尽保,在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促进新能源汽车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据介绍,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江苏省多地检察机关积极与周边省份检察机关制定合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会签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措施、社会治理建议协作意见等文件,成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盟,健全政策措施共商、风险隐患共防、突出问题共治等机制,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回应群众期盼
牢记使命司法为民
“多亏了检察机关的支持和帮助,要不然的话,我们的工资还不知道啥时候能拿到手呢。”2024年春节前夕,89名农民工还在到处讨要被拖欠了近两年的工资。在了解相关情况后,淮安市检察机关积极支持89名农民工起诉,帮助其讨回被拖欠的工资。
江苏检察机关把让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履职的出发点和着力点,聚焦民生所急、民心所盼,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食品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身边最直接的安全,江苏检察机关紧盯社会关注、民众关切,对社区团购、直播带货、“无堂食”外卖等领域涉食药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依法解决一批食药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起诉848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4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这是一起督促规范处方药销售市场秩序的行政公益诉讼案。2024年4月,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部分零售药店线上线下违规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挂证”等问题,存在处方药滥用风险,遂向相关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31家违规零售药店整改到位。
近年来,电信诈骗高发,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江苏检察机关把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内容,并积极参与打击涉缅北电诈专项行动,起诉1550人。昆山市检察院在审查一起10人涉嫌电信诈骗案中,通过深挖细查,追加认定7笔犯罪事实,最终认定诈骗数额为1020余万元,并锁定王某等3名幕后“金主”及负责引流的胡某。该院依法对上述4人追加逮捕,并提起公诉。后法院分别以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判处王某等3人十三年三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诈骗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八年,4人均被并处罚金。2024年7月,该案入选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
“一老一小”、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维权能力较弱,江苏检察机关用心用情用力深化特定群体权益保障,依法为他们“撑腰”。
“老人机”是老年群体广泛使用的一类手机,谁能想到,有人竟然将“黑手”伸向“老人机”。欧阳某某伙同某“老人机”厂商数据主管熊某等人,将写有恶意扣费的代码植入手机,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扣取手机话费,共获利347万余元。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欧阳某某等7人提起公诉。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江苏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惩处,深化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推动全省13所公办专门学校有序运行,建立或激活观护基地80余个,对近600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观护教育。倾心打造省域未检品牌“苏小蓝”,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受众达60余万人。
据统计,2024年,江苏省检察院指导各地起诉性侵、家暴、侮辱诽谤妇女等犯罪2851人;联合省民政厅、省老龄办会签协作意见,督促加强对900余家养老机构开展安全检查。同时积极探索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为5100余名受害人及其亲属发放救助金6500余万元,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提起民事诉讼3381件。
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民主法治的新期盼始终是检察机关不懈追求的工作目标。一年来,江苏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回应群众法治诉求,依法办理各类信访10322件。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272场次,近10.9万人近距离感受检察工作。
强化法律监督
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公与平者,国之基址。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江苏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职责使命,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协同推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的传统“看家本领”,江苏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做优做强刑事检察,依法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667件,监督立案、撤案194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339件;依法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880件。
邳州市检察院在办理“李某潼交通肇事再审检察建议案”过程中,接到李某潼“被犯罪”申诉后,刑事检察部门专案化办理,依法查明,原来实际服刑人员是肇事人李某龙,但李某潼无辜成为有犯罪前科的行为人、民事上的“失信人”,该院依法提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法院依法更正;民事检察部门同步审查,结合刑事侦查证据,依法向法院制发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户籍管理漏洞和身份信息核查不严等问题,控申部门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并会同法院、公安等机关建立健全会商、通报、纠错机制,促进从源头上预防“被犯罪”问题发生。2024年6月,该案入选最高检刑事再审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虚假诉讼是侵入法治肌体的“毒瘤”。王某利用担任某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便利,与他人串通,出具公司320万元虚假借条,并向法院提起借贷赔偿诉讼。王某代表公司出庭承认借款事项,导致法院依据虚假借条、银行流水等作出民事调解书,以此侵占公司财产。盱眙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虚假诉讼线索,遂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再审撤销原民事调解书。2024年9月,王某因涉嫌虚假诉讼等罪名,被依法批准逮捕。
江苏检察机关聚焦虚假诉讼、民事执行等问题精准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69件,会同公安、法院依法纠正“假官司”512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53人;与省法院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对执行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733件,共同破解“执行难”。
土地征收补偿协议还未达成一致,是谁清除了土地上的农作物?以“被冒名”为由不承认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起行政诉讼并获判决支持,他究竟是“李逵”还是“李鬼”?案件诉讼了四年,怎么一直在程序中“打转”……江苏检察机关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综合运用调阅卷宗、实地走访、司法鉴定等举措,查明案件事实,将上述问题一一破解。
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江苏检察机关主动强化“府检联动”,与侦查、审判、司法行政机关等建立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等机制,会同行政机关推进完善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制度,让行政检察更规范更有效。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据了解,2024年,江苏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21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647件,回复整改率98.1%,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于诉前解决不了的,依法提起诉讼416件,99.2%得到裁判支持。
这是江苏检察机关办理的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中国角”展示的一起公益诉讼案。生态环境部门对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某公司废气自动监测设备分析仪、工控机和数采仪均存在篡改参数的情况,经评估,某公司排放废气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为583万余元。宿迁市检察机关督促、支持生态环境部门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程序,并建议由涉案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采取多种方式承担责任,实现企业绿色转型。目前,该公司已缴纳全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92万元,投入290余万元建成并投入使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和玻璃熔窑烟气余热发电项目。2024年11月15日,受最高检指派,江苏省检察院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交流生态保护检察经验。
全面从严治检
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检一刻不放松。
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江苏省检察院举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省委宣讲团4名专家学者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行深入细致的阐述和解读。这是江苏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持续强化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举措。
擦亮鲜明政治底色,锻造过硬检察铁军。江苏检察机关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全体检察人员对党忠诚政治本色,研究制定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意见,严格规范三级院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举办读书班、研讨会、全员轮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和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融入血脉、化为行动。省检察院深化“检察先锋”青年学堂建设,举办青年学堂4期,开展学习讨论5次,组织青年干警撰写学习心得170余篇。举办第一届“苏检青年说”活动,推动系统联学,进一步提升青年理论武装水平。
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严抓纪律作风。省检察院党组带头领学自学、辅导解读、集中研讨,示范带动广大检察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组织开展“廉政微党课进支部”“好家风 好人生 清廉课堂”等活动,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组织违纪违法问题较多的单位作检视发言,引导检察干警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在加强警示教育的同时,举办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先进事迹报告会、“老照片中的江苏检察故事”讲述会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检察人员立足岗位,担当作为。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江苏检察机关坚持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加快培养更多一专多能的“全科检察官”。
“我们及时出台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管理办法,分层次、分梯队定向培育328名涉外法治、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等专业人才,50人入选全国检察专门人才库。”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还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院校建立人才培养基地,举办首届全省检察人才高级研修班,以专业素能提升为支撑推进人才强检。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有39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65项工作在全国检察系统会议上作经验交流,5人在最高检业务竞赛中获评标兵能手……
南京市检察院构建“108探案”平台,倾力打造案件实务研究、法律政策研究和基础理论研究基地,将检察人员培养成依法履职办案的“能工”和善于运用法律政策的“巧匠”,“108探案”获评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基层是检察工作的基础。针对江苏办案体量大、案件类型多等情况,积极配强市县两级院领导班子,推进检力向基层一线倾斜;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24条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一体优化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工作举措,促进基层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一年来,江苏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各级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工作185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7062人次,省检察院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政协委员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邀请政协委员参与专题调研、公开听证等活动2387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围绕社会关切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176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15254次,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江苏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围绕“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使命,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难题、促发展,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拓展、在拓展中提升,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