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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在生态修复现场开讲“普法课”
2025-04-24 09:36: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当生态修复现场变身法治课堂,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近日,江苏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将一场“普法课”搬到了田间地头,让村民在见证生态修复的过程中感受法治力量。

2023年8月,李某在一处荒地抛撒毒饵,导致近400只野生鸟类殒命,经鉴定,其中371只属于“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野生动物。2024年8月,姜堰区检察院以李某涉嫌非法捕猎陆生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同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4年12月法院判决后,承办检察官没有止步于案结事了,考虑到李某的经济状况,结合专家出具的咨询意见,最终与李某达成协议,采取补植复绿的替代性修复方式,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2025年3月27日,李某栽种800余棵树苗,检察官现场监督的同时开设了“流动法治课堂”。

“破坏生态需要承担责任,但赔偿有价,生态无价。”检察官对着周边的群众算起“生态账”,从禁猎期规定到生物链价值,从公益诉讼制度到生态赔偿标准,将晦涩的法条化作田间地头的家常话。大家听着检察官以案释法,频频点头。

作者:包婧 曹阳 郎建强  编辑:刘雨霏